| 考核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年薪挂钩 | |||
--四川省川南煤业公司鲁班山北矿纪委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3-10 11:16:45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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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好《若干规定》、《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党员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各类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为全矿顺利完成2011年各项工作任务创造廉洁勤政和谐稳定的环境,矿纪委在年初制定了《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并以正式文件印发全矿各单位和每名科级干部严格遵照执行。
该矿考核办法中明确规定:考核对象为全矿38名科级干部;考核内容为“党风党纪知识学习、廉洁自律、廉洁经营、个人工作业绩”四个方面;考核方法为平时检查、不定期抽查、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累计计分决定奖惩;考核挂钩年薪为每名科级干部1000元。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按个人实际得分扣减后计算所得年薪;70分以下60分以上年薪减半发给;60分以下年薪不发。凡发生严重违纪被查处者除取消1000元年薪外,另从个人工资中扣减年薪2000元。年终将考核结果由矿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接受党内外职工群众监督,力求做到“考核有依据、扣分有原因、公正又透明、工作收实效”。 该矿还专门成立了以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矿长为副组长,矿党委、矿纪委委员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工资部、财务部、供应部、安监处、生产部、综合部等部门为资料提供责任部门,纪监审办公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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