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沁新集团沁新煤矿顺利通过本质安全型一级矿井验收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3-14 16:15:54 通讯特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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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日,记者从沁新集团沁新煤矿获悉,该矿于前日顺利通过本质安全型一级矿井验收。沁新煤矿是沁新集团的一个主力矿井,设计能力为120万吨/年。
近年来,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长治市创建本质安全型城市行动纲领,集团沁新煤矿于2009年5月被确定为全市十家本质安全型试点矿井之一,也是沁源县唯一的试点矿井,为不辱使命,实现既定目标,同时为全县煤矿行业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带好头,一年来,该矿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在集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矿长杨宏庆带领全矿干部员工认真对照《长治市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矿规划及考核评定标准》,精心组织实施,多次召开专项会议分别从本质安全文化建设、企业管理形象、职业安全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安全培训、应急救援、风险预控系统、质量保证体系、机电系统、供电系统、提升系统、采煤、掘进顶板管理系统、调度专业质量保证体系,细化管理责任,落实监督单位,明确管理目标,同时与建设质量超标准化矿井相结合,从人、机、环管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严格“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和装备,改进生产工艺,努力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实现了矿井人员素质、装备水平、管理水平、环境质量和应急救援能力的全面提升。 2011年1月8日,国家安监总局调度统计司副司长安国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战略与政策研究所所长张力在长治市煤炭局副局长许智慧、沁源县煤炭局局长李共和、沁新集团总裁孙宏原和沁新煤矿矿长杨宏庆的陪同下,对该矿的本质安全型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和验收,在听取了集团总裁就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情况折汇报后,验收组领导对集团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调度统计司副司长安国森在检查验收时说,沁新煤矿能从一个年产15万吨的小煤矿发展成为集煤、电、焦、冶炼、物流为一体的大集团,实在是一件让人难以想象的事,而且在安全管理上取得了如此大的成就,这说明你们能抓住企业发展的战略要素和关键,也充分说明你们能站在企业长远发展的高度,站在科学和安全发展的角度,站在以人为本的深度,站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角度来把企业做大做强,也说明你们付出了一定的代价,这是难能可贵的,你们的这种发展完全符合长治市构建本质安全型城市的要求,而且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能以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为重点,说明你们是有发展眼光的。在看了该矿的相关资料后,验收组一行一致认为该矿安全管理符合本质安全化管理要求,并达到本质安全化的一级矿井标准。 在随后的汇报会上,验收组一致同意该矿通过考评验收,达到一级本质安全型矿井标准。同时,对沁新煤矿在质量标准化建设上也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的安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以本次验收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集团在安全管理上的政策,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来抓好本矿的安全管理;二是要保持好的荣誉、好的传统,要进一步查找思想上、设备上、管理上的不足,加强整改,树立标竿,把安全生产抓在手上,放在心上;三是要做到超前防范,主动预防,强化员工素质的提高,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现场管理力度,确保矿井长治久安,为现代化矿井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验收完后,该矿矿长杨宏庆表示,针对验收中出现的问题,我矿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加以落实整改,并学习验收组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一如既往地坚持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症下药地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不足,不断革新安全管理体制,创新安全管理流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矿井安全管理综合能力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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