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煤市分析  政策法规  技术论文  矿山安全  事故案例  煤价行情  在线投稿  | 西北站  华中站 | 特约通讯员档案


男子偷骨灰敲诈获缓刑 期间重操旧业被判刑3年

煤炭资讯网 2011-3-14 19:42:28    天下事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袁黎 通讯员纪良才)蔡甸一男子因偷盗骨灰施行敲诈,被判缓刑。不到一年,他竟换个地方“重操旧业”,这次被法院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加上之前的缓刑共获刑3年。
 
  据查,今年40出头的男子刘某是蔡甸区大集街人,去年1月26日,刘某曾因偷盗骨灰敲诈勒索被蔡甸区法院判刑2年,缓刑2年。去年10月,窜至江夏的刘某赚钱无方,欲重操旧业。
  去年10月24日下午,刘某从殡仪馆旁敲侧击打听到王某母亲的骨灰盒将葬在金口街一墓地,两个小时后便赶到墓地将刚下葬的骨灰盒盗走,并留下“26日12点打电话至138……,见钱归还”的字条,待王某联系后,刘某向其索要7000元。
  王某一面汇钱一面报警,但刘某给的是他人的银行账户而且先行伪装了才去ATM机上取钱。同年12月,刘某在家里被警方抓获。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编 辑:刘勋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
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