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人“讨说法” 矿长找“兄弟伙”报复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3-15 17:11:48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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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煤矿做工的三名矿工因工钱出差错找矿长“讨说法”时结怨。矿长居然喊来自己的五个“兄弟伙”,将其中两名矿工打成轻伤。日前,巫山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矿长游某及五名参与打人的凶手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0年初,陈某、向某、黄某三人到位于巫山县抱龙镇镜内、游某任矿长的宝山煤矿打工。2010年7月6日,陈某三人觉得游某给自己结算的工资有差错,于是相约找游某讨个说法并要回剩下的工钱。三人因与游某意见不一致发生争执。陈某一气之下对游某挥拳相向。游某对此怀恨在心。 当日17时许,游某给“兄弟伙”刘某等人打电话,称自己被陈某三人欺负,让刘某等人前来为自己报仇。刘某随后租用了一辆长安面包车,载着张某、刘某某等人前往宝山煤矿。 车子行到半路,遇上正准备回家的向某,于是刘某等人立即下车对向某进行殴打,并强行将向某拉上车,带至宝山煤矿。 与游某“会合”后,刘某等人得知陈某躲藏在煤矿附近的一商店内,游某带着刘某等五人来到商店内,将陈某打伤,觉得还不解气的游某还将陈某、向某、黄某三人停放在煤矿附近的摩托车不同程度毁坏。 事件发生后,游某、刘某、张某、刘某某、蔡某、黄某某等六人先后到巫山公安局投案自首。 记者 黄玉保 通讯员 王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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