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建国在平煤集团2011年法制工作会议上强调 ---- | |||
经营要依法 维权善用法 全面提升法务工作水平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3-23 16:17:48 头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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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22日上午,集团在会议中心召开2011年法制工作会议。平煤集团总经理杨建国强调,广大法务工作者要肩负起防范企业风险的重任,维护企业权益、保障安全发展,为集团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建明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张允春主持会议。
会上,集团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部长刘信业作法制工作报告,对2010年法制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2011年法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 徐建明宣读了关于表彰2010年度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杨建国、徐建明、张允春为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颁奖。一矿、二矿、中国平煤神马报社等20家单位获法制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一矿党委书记程同军、二矿矿长秦海清、十矿党委书记杨岗等10名同志获“十佳”法制工作领导称号,一矿张留元、二矿谢献忠、六矿刘慧勋等10名同志获优秀法制科长称号。 杨建国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当前,加强安全生产,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是集团工作的重中之重,法务工作者必须紧紧围绕集团的中心任务,为维护安全发展、效益提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目前,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大,法务需求也越来越多,法务工作者要从运用法律资源、规范企业经营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的高度,扎实工作,主动作为。 杨建国强调,全面提升法务工作水平,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法务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成为依法办事的表率。二要加强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创新企业法律管理模式,强化对重大事项的法律监控,完善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管理机制,凡是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事前必须经过法律论证。三要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法律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要对企业、国有资产和职工负责,切实将法务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企业法律顾问要恪尽职守、严格履行职责,积极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为企业经营把好法律审核关,有效规避经营风险,杜绝违法经营案件的发生。对于工作不力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和法律责任。广大法务工作者要肩负起防范企业风险的重任,维护企业权益,保障安全发展,为集团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张允春对增强法律意识、依法治企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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