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方案获批 神华等成首批储备点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3-26 16:29:41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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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秦皇岛港等十八家企业成为首批储备点 【财新网(微博)】(综合媒体报道)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方案已被国务院批准通过,神华、秦皇岛港等十八家企业成为首批储备点,拟完成500万吨储备量。同时,各地方煤炭储备基地建设也提上日程。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向《京华时报》透露了上述消息。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会长王战军则称,未来中国总体的应急煤炭储备未来会达到2000多万吨。 报道称,方案批准了神华等十家大型煤炭、电力企业,以及秦皇岛港、黄骅港、舟山港、广州港、武汉港、芜湖港、徐州港、珠海港等八个港口企业,成为首批应急煤炭储备点。这些储备点新建、改扩建所需资金,可从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投资补助。此外,方案将对煤炭应急储备贷款给予利息补贴,对场地占用费和保管费给予定额补贴。 报道还表示,各地方煤炭储备基地建设也提上日程。其中,北京年内将出台《北京煤炭储备基地规划方案》,建设煤炭储备基地,储备规模预计在300万吨左右。目前已基本确定在昌平、房山、密云、大兴和顺义建五处基地。 所谓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方案,是国家委托煤企、电企等在煤炭重要集散地、关键运输枢纽等地储备煤炭,用于应对煤炭供应中断和严重不足等紧急状况,增强在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状态下的煤炭供应保障能力,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与国家战略储备库内战略储备资源不能动用不同,国家应急储备点内的煤炭资源是可以买进卖出的,只要保证储备点内有国家规定的煤炭数量;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政府会享有对这些煤炭的优先采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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