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方强:这样的习惯性违章还能发生吗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3-31 16:42:34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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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煤矿井下安全生产中,自始至终都严格遵循煤矿三大规程,即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作业规程、煤矿操作规程,通过规程逐步深化出各项规章制度措施,依靠制度措施来维护煤矿井下正常安全生产。在正常的安全生产中,所有操作都必须符合相关规程及制度措施规定。但在日常工作中,一些员工不按规定执行,久而久之养成一种习惯,井下称之为“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在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中屡禁不止,但事故还是不可避免的发生。
2010年4月的一天,某矿机运队一机车司机和另一跟车员被当班安排在该矿某采区东边界石门往该矿另一采区风巷送矸子车去充填。很快两个人来到工作现场,为尽快把矸子车送完,提前下班,迅速地忙乎起来。在运送途中,运送车辆要通过该采区K6巷中两道风门。很快两人拖着一窜矸子车从东K6巷驶来,来到风门跟前。本应该在风门前几米处将车停下,由跟车员将风门打开固定好后,跟车员才发出开车信号,机车司机才能驾车通过风门。那天机车司机为了节省跟车员打开风门的时间,在车辆临近风门前草率停车,其实此时车辆在惯性作用下并没有立即停止运行,该机车司机迅速从驾驶室中跳下去打开风门。在第一道风门顺利打开后,车辆在惯性的作用下,已经通过第一道风门,在机车司机未打开第二道风门时,惯性下的车辆已经将他抵在第二道风门处,胸部被车辆死死抵住,最终导致死亡。此事故发生后,该矿迅速对现场进行勘察取证,最终经相关技术分析,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习惯性违章作业造成的运输死亡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该机车司机习惯性违章作业,未按机运规程规定作业,安全意识淡薄,本应该在风门前应早早停车,让跟车员去打开风门后,运送车辆才能通过。本人自己擅作主张去打开风门,只为了节省一点时间,提早下班,才铸成惨剧的发生。间接原因该矿机运队对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力度不够,职工操作行为不规范,没有认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作业。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力度不强。井下安全生产必须坚决制止这种习惯性违章行为的蔓延,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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