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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收费不是地方政府的提款机

煤炭资讯网 2011-3-6 16:33:21    一事一议
       没完没了的高速公路不合理收费一直是两会上的热点话题,一些代表委员连续数年与收费站“较劲”。而记者在今年的全国两会采访中发现,相关意见却相对减少。一些代表委员道出的真相是:不是这方面的工作有所改进,而是多年“岿然不动”的不合理收费实在让他们感到了“无奈”和“气馁”。很多高速公路现在已成了地方政府的“提款机”。一些地方政府以“贷款修路,收费还贷”为借口,再通过将政府还贷公路转为经营性公路,或是变身上市公司等种种花样,不断拉长收费期限。(网易3月5日转自新华网)

      古有明训,君子爱财取之以道。现在的一些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团,为了敛钱,连这个一般人都需遵守的道德规范都不再顾及了,或肆无忌惮地硬干、或耍几个花招变变花样,就以一种“合法”的形式把百姓的钱转移到自己的口袋里去了。

      这一方面反映出了高速收费公路管理上的混乱。我们可以观察一下,不管是在收费期限内的高速收费站还是已超过收费期限的收费站,哪个没有省级政府部门的收费许可?这些收费许可是怎样弄出来的呢?既然《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交通部发布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严格限定了高速公路还贷年限、收费站设置的密度规定。为什么地方政府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就敢于不遵守并置若罔闻呢?

      其次反映出了政府有关部门有法不依和法不上官衙的问题。个别百姓过收费站逃费被发现,法院可以处以天价罚款。地方政府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如此肆无忌惮地公然批准违规收费,法院该依法怎样处罚呢?难道百姓逃费是违法,地方政府部门设收费站违规向过路百姓敛财就不是违法了吗?

      第三反映出了利益集团的肆无忌惮和公关能力之强,并且能堵塞普通百姓对此愤怒和不满的舆情反映到中央的通道,反映出了利益集团已经根深苗壮,其能量和手段皆不容轻视。

      第四反映出了一些地方政府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群众利益的漠视。据文章披露,于法无据、于理不合的高速公路不合理收费屡禁不止,不仅使我国成为世界上高速公路收费里程最长的国家,而且加重了社会公众负担,不少驾驶员被逼着“逃”“躲”“闯”,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也层出不穷。

       那么,这些钱真的是地方政府部门利用高速公路收费这个提款机从民众手中取出来,然后全部转移到了地方财政手中了吗?也未必。几年前媒体报道的一些公路普通收费员月薪达8000元,更有甚者超过万元的案例就可说明。

      其实,现在成地方政府提款机的,已不仅仅是高速公路收费站,很多垄断部门、垄断企业几乎都快成地方政府的提款机了。政府借助于这些部门,或违规批准收费、或抬高价格等,想法设法把百姓口袋里的钱转移到自己的手中。目前国富民穷、中产阶级成长不起来的问题于此关联甚大。

      高速路收费不是地方政府的提款机,民众也不是地方政府或高速路管理部门可以随意透支的银行。建立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需要最大限度地关照群众的利益和情绪;推动建立以内需为主的消费社会,需要藏富于民;建立法治社会,需要政府部门首先依法办事。


作者:雁大群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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