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把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关 建立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4-1 23:59:57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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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赵巍)3月31日,全国煤矿事故调查工作座谈会在宜召开。针对3月份以来一些地方发生的煤矿重大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在会上重申,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制度绝不能流于形式,坚决保持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会议听取了贵州盘县“3·1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分析汇报。赵铁锤指出,一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观念淡薄,事故煤矿未经当地政府验收,就私自复工复产,以致造成严重后果。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复产验收工作,督促煤矿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复产,存在隐患未整改完毕的不得复产,返岗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复产。 会议还透露,从4月份开始,将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以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同时建立煤矿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和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春节期间,我市区域内的矿山企业全部实行了停产检修,节后都按照复工的“六道程序”进行验收检查,复工情况良好。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家法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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