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尹志明:安全需要善治“未病之病”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4-10 11:34:58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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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魏文王问扁鹊:“我听说你们家弟兄三个都学医,你已经是名动天下的神医了,而那弟兄两人默默无闻,我想问问他们是怎么学的?”
扁鹊想都没想,应声而答,说:“我们家弟兄三人,以我大哥医术最高,二哥其次,我最差。” 魏文王大惊失色,说:“怎么会呢?你名动天下,他们俩一名不名,怎么回事呢?” 扁鹊说:因为我大哥治病,可以治病于未起之时,他一望气色,就知道你身体怎么回事了,所以他就可以给你下药调理,在病没有发出来的时候,就给治好了。因而,大家以为他不会治病,他就一点名气没有。 我二哥会治病于初起之时,防止别人酿成大病,病人开始咳嗽感冒时,他就用药将人治好了。所以我二哥的名气止于乡里,被人认为是治小病的医生。 至于我,因为医术最差,所以我只能等到一个人病入膏肓、奄奄一息,我再下虎狼之药,起死回生,大家都以为我妙手回春,是天下神医。 笔者以为:防止安全事故,与治“未病之病”有诸多相似之处,对于煤炭企业而言,五大自然灾害的存在,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物的不安全行为,使煤炭企业存在着发病机理,就相当于一个看似健康的人其身体本身也存在发病细菌,只不所有细菌在平衡状态下,整个生体机理处于不发病的状态而已,因此对于安全上的“未病之病”,需要我们综合治理:井下一线员工素质不高,需要我们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培训,而不是“照本宣科”,安全罚款也许可以暂时医治“三违”病的表理,而医治“三违”的病根,则应当辅之于亲情化教育的“引药”,双管齐下也许会效果更好,工程质量的验收,不仅要验收尺寸的精度,更重要的是优良品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不要因为我们责任心的丧失,使所谓的优良品还没有超过保质期就变成了不合格品,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如果流于形式,只能加重安全隐患,给安全生产埋下“定时炸弹”,至于看似声势浩大的安全检查,如果检查人员只是走马观花,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看不见遮羞墙下的“伪劣品”,恐怕安全的“病入膏肓”也就不远了。 千年名方“六味地黄丸”讲究的是“三补三泻”辩证医治,以达到治病的综合效果,防患于未燃,同样需要我们对安全上的病理实行“虚则补之,实则泻之”,如果待到安全之疾“病入膏肓”, 再下“虎狼之药”,恐怕已为时已晚,如果酿成大的安全事故,名声也会在外,不过一些主要责任人离进班房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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