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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大洋坞煤矿
王文良生前合影
王文良家
广丰:大洋坞煤矿矿难涉嫌瞒报
——大洋坞煤矿有过不良记录
3月29日下午13时左右,广丰县枧底镇大洋坞煤矿发生一起矿难,一位名叫王文良的矿工在井下作业时不慎遇难。事故发生后,矿主没有立即上报到有关部门,而是涉嫌在记者30日下午16时20分介入调查时,才不得已上报。
3月30日下午16时24分,记者来到枧底镇枧底社区三房52号王文良家,王文良的岳母带着他的小孩在那里哭泣。
据了解,王文良1972年出生,共有五个小孩,最小的只有5岁,最大的15岁,他的老婆在两年前因癌症去世,全家只住在一直没有粉刷的平房里,家境十分贫困。王文良的岳母告诉记者,王文良死后,她没见过王文良的遗体,矿里没有一个人前来慰问,也没有来人谈赔偿之事,
记者离开王文良家不到二百米,就发现一部车在跟踪记者,原来是矿里派人了在王文良家附近蹲点守候。到了大洋坞煤矿后,矿方又告诉记者,矿长胡国强在县城里,要记者到广丰县城里去。
大洋坞煤矿胡国强告诉记者,王文良是一位抽水工,王负责将井下的水抽上来,是水管断裂打到王的头上致死的,现在他将事故上报到分管的副县长石斌和县安监局。记者联系了石斌副县长,他说是接到安监局的报告,至于什么时候,石副县长没有说清楚。接着记者又联系了县安监局吴局长,他说是接到镇里报告,至于具体时间,这位安监局长也没有说。记者马上又给枧底镇张棉华书记打电话询问此事,张棉华说一下午都在开会,至于具体是什么时间上报的,张书记含含糊糊一直没有回答。
知情人告诉记者,大洋坞煤矿本来是不打算上报的,后来因为记者介入,才不得已上报,上报时已超过24小时。按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发生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逾期按隐瞒不报处理 。
大洋坞煤矿是胡国强和王行列于2009年12月份从周良华手上购过来的。原先的大洋坞煤矿曾死过一个人,也没有上报。大洋坞煤矿因资源枯竭,非法越界开盗,多次被有关部门查处过,2009年大洋坞煤矿还被江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评为2009年度江西省七家不诚信行为单位之一。就是这样一个问题煤矿,本应在关闭之列,却能起死回生,令人深思。(艾世民、记者刘力溱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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