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集团绿水洞煤矿“八大举措”整顿作风 强化执行力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4-14 19:37:23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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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日,川煤集团绿水洞煤矿在该矿开展了“整顿作风、强化制度执行力”活动,活动围绕“整顿组织纪律,扭转工作作风,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履职效果”制定了一系列考核办法,促使转变各级管理人员作风,规范管理人员行为,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确保打好安全翻身仗、“十二五”规划起好步、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全年各项工作目标胜利实现,并制定了八条措施,保证该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成立活动领导办公室。矿长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矿班子其余人员为成员,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宣传科、工会、纪委、劳动人事科、调度室、安全监察处的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纪律整顿、强化执行力活动的日常检查和考核工作。二是由纪委牵头,党办、行办、宣传科、工会、劳动人事科参与,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纪律整顿检查考核。三是安全监察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执行力建设检查考核。四是每月检查考核情况汇总报矿领导,并在安全办公会上通报考核及处罚情况。五是凡因违反活动管理办法受到处罚的机关管理人员,降岗薪一级,特别严重者降一岗,降薪降岗必须达到6个月经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原岗或原薪。六是凡因违反活动管理办法受到处罚的工程技术人员,降岗薪一级,特别严重者降一岗。降薪降岗者必须达到6个月经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原岗或原薪;凡被降薪或降岗的工程技术人员,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最高按基本称职评定。七是凡因违反以上办法受到处罚的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扣减其工资系数0.05,特别严重的扣减工资系数0.1,并须达到6个月经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原系数。八是凡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基层单位,其单位党政负责人必须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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