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同市环保局分类处置不规范煤炭发运站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4-26 7:12:36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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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聚焦山西】综合编辑:限期治理,行政处罚,责令停运,大同市环保局利用23天时间对全市正在运行的42家煤炭发运站进行执法检查,决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这是记者昨日从大同市环保局获悉的。
整治规范煤炭发运站是今年大同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整治大气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据了解,全市共有煤炭发运站(专用线、装车点)48家,目前运行的有42家。3月21日至4月13日,市环保局执法组对全市煤炭发运站的环评工作、污染防治设施、排污费上缴等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经过研究,大同市环保局决定对存在问题的煤炭发运站进行分类处置:按照山西省相关规定,2006年11月1日以后建成投运而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责令其限期补办环保手续。此次检查发现未办理环评手续的21家单位,其中20家在2006年11月1日前建成,有1家是2009年建成,因此要求这家发运站在今年10月底前补办完成环评工作,否则将责令其停运。对已办理环评手续,但未执行“三同时”竣工验收的13家单位,要求在今年8月底完成验收工作,否则将责令停运;对已建成部分污染防治设施又积极进行治理的21家单位,决定延期治理,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否则,将给予高额处罚或责令停运。同煤集团大同煤炭运销南郊乔村发运站没有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大同路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古店发煤站、山西煤销国电能源有限公司和同煤集团大同煤炭运销黄土坡集运站4家单位虽建有部分污染防治设施但不积极治理,为此,对这5家单位将依法实施高额处罚,并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对大同煤炭专用岔线发煤站等4家单位将责令停止运营;对8家拖欠排污费的单位将依法限期追缴所欠排污费。(记者 刘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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