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金焕:关于切实维护一线职工权益的几点思考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4-26 9:25:24 论文、言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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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笔者就自己的工作感悟,详细分析了煤矿企业一线职工切身利益受到侵害的现状及其成因,结合工作实践,提出了六条建设性意见和对策。 煤矿企业的生产属于密集型、简单性劳动,尤其在采掘一线,技术性要求还不算高,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煤矿企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的加大,煤矿一线职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职工经济收入、福利待遇较往年有了大幅度提高,一线矿工在人们的眼中不再像以前那样“苦、脏、累、险”,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但是,根据笔者多年来在煤矿工作的亲身经历,职工在权益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应该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日前,笔者就矿工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到基层区队进行了调研,下面,笔者结合调研情况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当前区队侵犯矿工合法权益的不良现状 从调查情况看,目前一些基层区队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㈠少数区队干部管理方法简单,作风粗暴,挫伤了职工积极性 个别基层区队管理干部不注重政治理论和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置上级的政策和要求于不顾,自以为是,不顾实际,不讲方法,简单地靠所谓“铁手腕”、“硬措施”来处理问题,各项事情自己说了算,不允许职工有反对意见,一手遮天,胡作非为,甚至采取极端的手段,压抑民主,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单位生产任务、安全质量长期处于被动局面。 ㈡个别基层区队干部截留克扣职工工资奖金,侵害了职工的利益 一些区队管理干部无视党纪国法,利用手中权力,截留克扣、虚报冒领职工工资奖金:一是乱加分。矿对区队实行工资总额承包,工人的工资分配采用以量记分,以分记资的办法。个别区队干部不按工作量标准记分,随意给少数职工虚增分数多领工资,工资发了以后,再把多领的部分要回来。因为工资总额是个死数,虚增分数,必然导致分值贬值,这样就等于间接地克扣了其他大多数工人的工资。二是乱截留。主要是截留矿上发给区队和工人的各种单项奖和班组长津贴等。三是乱扣款。对到期应返还给工人的各种抵押扣留不还。四是乱罚款。有的区队管理人员,对工人动辄以各种名义进行罚款,以罚代管,如:缺勤罚款,“三违”罚款等。有的区队对工人的各类罚款,不上缴、不记帐,直接流入小“金库”。五是乱虚报。一些职工长期旷工、休病假、上花班,但队上虚报出勤、虚记分数,报人情工,领出工资后加以扣留。 ㈢民主监督不到位,个别区队队务公开形同虚设,侵犯了职工知情权 个别基层区队监督机制不健全,虽然我矿颁布了《矿务公开实施手册》和《区队(车间)队务公开作业指导书》,但在个别区队队务公开栏形同虚设,公开内容不真实全面,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及工资表不按时或不公开,当矿上检查时,才东拼西凑,补齐公开事项。有的单位,没有将职工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予以公开,公开的事项无关痛痒,该公开的不公开;有的事后公开,致使公开工作流于形式。有的单位名义上公开,实际上不公开、半公开或假公开,公开形式随意、内容单一,操作不透明。
二、产生这些不良现状的深层次原因 治标需治本。以上只是区队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不良表象,我们透过这些表象看到产生这些现象深层次的原因:职工自身维权意识差、区队干部权利观念淡薄、制度落实不够等问题:
㈠区队干部权利观念淡薄 有些管理干部特别是行政领导干部对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性缺乏认识,认为维护职工权益是工会的的事,自己只要抓好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就行;有的认为,侵犯职工权益现象日趋严重,积重难返,靠建立责任制解决不了多少问题,而且得罪人,因而不愿抓;还有的认为,自己本身廉洁自律就行了,至于班子成员、下级干部是否侵犯职工权益,是别人的事,谁违纪就追究谁的责任,与己无关,抓不抓无所谓,高高挂起,缺乏责任感和紧迫感。 ㈡职工的自身维权意识差 社会传统观念和自身素质,决定了矿工地位和权益受侵害。煤矿职工大多文化水平低,知识有限,维权法律知识缺乏,维权意识差,安全意识淡薄。同时,目前城乡劳动力资源过剩、就业岗位竞争激烈。煤矿工人一般都是因家庭困难,自身文化、技术素质低,大多数属于没有竞争优势才来煤矿下苦挣钱的,由于求职心切,自我维权意识不高,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不会或不能借助组织和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㈢制度落实还不到位 首先是有法不依。有相当一部分法律、法规、规章没有得到认真执行,特别是一些区队干部,不自觉地遵守法律,不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甚至知法犯法,助长了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歪风,严重地挫伤了职工依法维权的主动性。其次是权大于法的现象尚未得到遏制,直接妨碍法律权威的树立,严重损害了职工依法维权的信心。再次是制度执行不力,致大量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个别区队干部在执行制度往往走样,有的甚至有规不循,有章不遵。对于执行制度的监督工作还不到位,要么没有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要么虽然有监督机构和人员,但又不赋予相应的权力,职权不明,责任不清,不能有效防止区队管理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主要的措施及对策 职工群众的权益涉及各个领域,维权工作也涉及矿区工作、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为防止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发生,工会组织必须多角度思考,全方位防范,建立多种机制,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第一,强化干部思想教育 思想教育是干部廉洁从政的前提和基础,是治本之策,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根本措施。要配合党委、纪委等部门经常对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宗旨、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思想道德教育,要通过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区队干部的政治素养,增强其政策法规意识,规范廉洁从政行为,使他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 第二,积极深化队务公开 深化队务公开,是维护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有效途径。队务公开的内容,要始终围绕着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要对队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公开时间的及时性,公开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考核。深化队务公开,建立健全逐级检查,多级抽查制度,以及整改建议书、举报查处,警示教育、档案管理等配套制度,切实解决“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等问题。 第三,建立薪资激励机制 在企业活动中,激励不仅是挖掘人的内在潜力,调动人的积极性,使企业得到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企业素质,增强企业活力的重要基础。一是实施资薪激励必须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关心职工生活等原则。彻底打破工资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建立健全一套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职工薪资激励机制。如薪金分配上的采掘计件工资,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工资、年薪等分配制度,奖金分配及各类津贴制度,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职务升迁(公开竞争)、调岗(岗位轮换)、淘汰(末位淘汰)制度等。二是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紧密结合。如果只讲物质忽视精神,势必导致职工目光短浅,急功近利,片面追求物质利益,滋生“一切向钱看”的思想,其结果可能产生不顾整体、损公肥私等弊病。如果只讲精神不考虑职工利益,职工就体会不到个人的劳动贡献与物质利益之间的关系,同样不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企业要通过多种激励手段,正确引导、提高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激发其工作热情、促使职工快乐学习、快乐工作,引导其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硬、技术精、业务熟的职工队伍,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第四、发挥基层组织监督作用 工会和纪检部门在干部监督上应发挥各自工作职能,形成合力。要加强对基层区队干部的监督管理,克服重使用,轻管理的倾向,下大力气整治基层干部“散、懒、浮、满、私、贪”等不良现象。要严厉惩治打击报复,为监督者撑腰壮胆;实行队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正确引导,营造良好干部作风,增强群众的主动监督意识。每年要求基层干部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实行基层主要领导干部向上级组织和全体职工,报告当年的任务完成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个人的思想、学习、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由职工群众进行民主评议,自觉地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变软监督为硬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真正负起责任;变浅层次监督为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监督,尤其要强化群众监督。 第五,建立完善扶贫帮困体系 煤矿企业困难职工人数占职工的相当一部分比例,他们的工作、生活问题解决不好,最容易引发群体事件,影响广大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工会组织应将帮扶困难职工工作,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工程”来抓,采取“全方位帮扶、多渠道蓄水”的措施,走千家,访万户,把组织温暖送到贫困职工的家中,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之家”。一是对困难职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对困难职工实行定期困难补助,积极帮助他们早日走出困境,对突发事件致生活困难的职工随时进行补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二是继续开展交友帮扶结对子活动,为扩大帮扶活动的影响面、覆盖面和受益面,企业要在主要领导干部加入帮扶活动的基础上,还应扩大到科队级以上领导干部,让他们在帮扶活动中与特困职工结成对子,定期进行走访、慰问、帮扶。 第六,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稳定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大任务和基本职责。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贴近职工,了解职工的优势,紧紧围绕职工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维护,来落实。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改革措施的讨论,实事求是地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使各项改革举措、各项制度更能体现职工群众的利益。发挥工会代表职工的作用,积极推进集体劳动合同签订,规范职工群众与企业劳动合同签署程序,完善劳动合同具体条款和内容,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及时解决和妥善处理职工群众与企业在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劳动争议,努力建设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利益。近年来,由于煤矿的用工制度改革后,农民工的比例逐年提高,他们尤其关注工资奖金分配问题。我矿成立工资分配民主监督组,加强对工资奖金分配的监管,确保工资分配的公平、公开、公正这一做法值得推广,与此同时,在新形势下,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必须从单一维护积极向双维护转变,做到既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努力实现成果共享、互共赢,确保了企业的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在新时期煤矿工会要充分发挥 “桥梁和纽带”作用,为职工谋利益、替职工说话办事,确保广大职工群众队伍的稳定,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桑树坪煤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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