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山崔庄煤矿职工质疑县委任命 有关部门作解释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4-3 9:37:08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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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济宁4月2日电 3月30日,微山县委组织部到微山县崔庄煤矿宣布,正式任命微山县崔庄煤矿总经理路明文为崔庄煤矿董事长、党委书记,但微山县崔庄煤矿部分职工对这一任命提出了强烈质疑,并向本网举报该矿总经理路明文。 举报材料称,路明文利用手中的权力违规提拔亲属,如多种经营公司书记胡某系其内弟,办公室副主任刘某是其妻子的妹夫,总务处副科长刘某是其内弟的妻子,洗煤厂书记胡某系其丈叔等等。举报材料还声称路明文每年以生活煤的形式无偿私批几万吨煤票。 有矿上职工反映,崔庄煤矿存在“大搞形象工程”的问题,该矿在井下铺大理石,花费巨大,“弄得井下比井上还漂亮”,且该矿的许多工程未经招标,由路明文直接安排给了亲属承包,如井上钢结构工程由路明文的内弟胡某承包,井下装修工程由其另一内弟承包等等。 有举报者表示,路明文为了获取私利,将煤炭以极低的价格出售给其亲属开办的贸易公司以及其他指定客户,比如2008年12月中旬把一千吨所谓的垃圾煤(其实是次煤),以“不可想象的50元/吨的价格”卖给兴源物资贸易公司丁某。据举报材料介绍,路明文还指使他的亲属客户在2009年1月份以520元/吨的低价提前下票20余万吨,下票量超出煤炭实际产量的几倍,春节后煤价上涨为625元/吨,然而剩余的15万吨未发出的原煤价格却没有跟着上涨,仅此一项就导致崔庄煤矿国有资产流失上千万元。有煤炭经销商表示,“没有他(指路明文)签字,煤就不能销售出去,我们出比市场价更高的钱,也买不到煤。” 近日,微山县委针对崔庄煤矿总经理路明文有关问题的举报到崔庄煤矿进行了调查,并出具了书面解释材料。 针对反映路明文为获私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微山县委表示,经查,崔庄煤矿的煤炭定价有着严格的程序,由该矿煤炭价格领导小组根据煤质化验结果和参照周边同类煤质集体研究决定。对于以50元/吨的价格销售煤炭的情况,微山县委书面材料称,2008年11月至12月,由于洗煤厂落地煤原存放处,常年堆砌煤矸石、废弃皮带、砖石、污水等垃圾混合物,导致行人无法通行,路明文等人决定对其进行清理。总共清理出大约3000吨矸石及其他垃圾混合物(俗称“垃圾煤”),经销售科取样评估,然后组织客户进行议价,按照客户出的最高价进行销售,最后以50元/吨的价格分两批卖出,其中2000吨卖给江苏徐州的龙兴公司,另外1000吨卖给微山县欢城镇的兴源公司。微山县委认为,网友反映“将3000吨煤炭以垃圾煤形式出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说法,与事实不符。 关于反映路明文“利用手中的权力违规提拔亲属”的问题,微山县委书面解释材料称,路明文系内蒙古商都县人,确有几位姻亲在崔庄煤矿工作,其姻亲在路明文到崔庄煤矿工作之前已在该矿工作多年。在人事调整上,该矿一直延用惯例程序,即由工区、科室向分管领导提名,总经理在一定范围酝酿,召开董事扩大会议研究决定人事任免。微山县委在调查座谈中,未发现崔庄煤矿有违反人事任免程序的情况。 针对煤矿部分职工反映路明文“压低煤价、指定客户销售给企业造成巨额损失”的问题,微山县委经查实,崔庄煤矿煤炭销售程序严格,煤炭价格领导小组先制定价格,面向社会公布,客户到销售科办理购买业务,销售科报分管副总审核后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路明文并不参与具体业务,不存在路指定销售客户,造成巨额损失的情况。 本网记者将继续关注、报道此事。(雅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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