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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晚报4月4日报道 “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怎么没想着受害人(药家鑫事件中的死者)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很难想像,据留言人的资料显示,如此的话语竟然来自一个大学生药家鑫的同门师妹李颖。

不敢想像这句话居然会出自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大学生之嘴,女性在印象中一向是善良具有母爱的,怎么会说出如此冷血让人后背发凉的话?那多年的教育就教出这样的人才?那女性的母爱就是这样的暴力血腥?
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就在于人有人性。药加鑫是人,那张妙也是人,药加鑫撞人还捅人,不去谴责自己同学的不是,反而怨起被撞伤捅死的人,这还有一点人性良心么?不管事由,只问亲疏,药加鑫是自己的同学,和自己近,就向着他,哪怕他是杀了人也是别人的错,这是什么是非观和法律意识?
药加鑫撞了张妙,她记车号,这是正当的,这是每一个守法公民在自己遭遇伤害时,为自己将来维权保留下证据,我们是法制国家,受过多年教育的大学生,难道这点法律意识都没有?即使不懂法,张妙在自己被撞伤后记车号怎么在这位李颖同学眼里就成了无耻的了?用笔记车号无耻,用刀捅死人是光荣?
作为人应该具备最基本的道德观和人性,懂不懂文化知识不要紧,可以后学,但是没有基本的道德观和人性,那就与畜牲无异。在畜牲的眼里只有弱肉强食,只有自己生存的利益,不会管其他同类,如果同类的行为会触及自己的利益,它们就有可能吃了同类。而现在李颖同学的发言,明显具备这种倾向。
观其药加鑫的行为,残忍至极,不可理喻;其同学微博的发言,出口成章,冷血之至,就可大致想像出该学校平时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质量之差无法言说,学校教育只为速成其专业技能,而根本忽视了人性道德法制教育文明礼仪教育。教育对人类对社会来说,教出有德之人比有才之人更为重要,现在是本末倒置。
药加鑫案件本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却冒出了无数为其找理由开脱的人士,其中不乏社会精英,一个故意杀人犯也能上央视,还有专家为其辩护,不知道现在社会的价值观到底怎么了?这么多人都舍不得药加鑫,称其好孩子赞其材,那张妙难道是十恶不赦之人,她就该死?王子犯法还与民同罪,怎么一个药加鑫就要特殊?
法制社会下,出现药加鑫一案,为什么不是法律先行,而是舆论当道?法制社会,遵法守法是义务,触犯法律就接受法律的处罚,为什么这么一起简单的案件,法律却一直半遮颜面象个大姑娘似的躲在后边?相反,我们有话语权的精英专家律师及部分媒体们,却在不断的体现着自己的宽容人性高尚伟大,理解同情药加鑫的行为,怎么就没人去可怜可怜那个惨烈的张妙及其家属呢?同是一条命,为何是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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