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问一下:墓地20年后没人续费咋办?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4-6 8:17:05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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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11年4月3日《新京报》报道:近日,公墓使用20年后被要求续费问题成为焦点。4月2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墓地使用年限为20年一周期,特别是经营性公墓。至于是否续费如何续费,应看当时签订的合同如何规定。 真没想到,人死后的家也并非长远之道。住进去20年并不等于就有长久的“居住”权。也许一个人死后20年,还要面临后人无钱续费而被“强迁”。 社会是公平正义的,执政党肯定有办法让人活的有尊严,死后也体面。要不又谈何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没想墓地只有20年的使用权,那么我不禁要试问:墓地20年后没人续费咋办? 这是一个实际问题。高官达禄咱且不说,后人肯定会想法设法为其续费,那是他们家族的荣耀。而拿我们普通百姓民众来说事吧,20年后,肯定会有后人因为高额的墓地费用而缴不起费,那时咋办?要为先人“搬家”吗?这不是在折腾死人吗?怎么,人死20年后,还要分三六九等?比子孙势力? 人和人的思想是不一样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想法。在平常人的眼里,人死后,都希望有一个安稳的“居所”,别让人掘了坟。而掘人坟者那又是不道德的表现。逝者已去,难道他们的基本权力都无法得以保障?20年后,后人没钱继费,要是真掘的话,这不是活人欺负死人吗?这将有背于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优良传统美德。 按着人之常情,墓地只有20年的使用权,这是一个荒谬的伪命题。这个民众真的难以接受。 虽然说,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的有人死亡,增加墓地,减少我们的可耕地面积,但20年后继续续费这个办法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办法。这样只能体现的是我们的社会真的是一个金钱的社会了。这将不利于我们的社会和谐与稳定。 既然墓地占地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现实,我们是否应想出更为有效的办法去节省墓地占用可耕地面积,这才是重要的问题。 在这里,社会责任所驱使,我有必要谈一下我们社会的另一面不公平的现实。那就是,在我们全国各地,均有这样的一种现象,就是有钱或是有权者,会购置大面积的土地为家族置办墓地,少则数亩多则几十亩或是上百亩。既然要减少墓地占用可耕地面积,这里是否可大有文章可作? 与其每平方米的墓地20年后继续续费真不如全国范围内整治家族大型墓地节省可耕地面积,这样不仅有利于和谐社会,更可以让每个人都活的有尊严,死的也体面。才会体现我党的公平正义之所在。 写文目的,建议:每个人死后免费给半平方或是最多一平方的墓地,不仿以村子或是乡镇为单位,集中规划公益墓,禁止任何单位任何人收取死人墓地费,让社会公平正义的阳光照在我们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全民福利惠及社会每一个人。而对于墓地占地面积超过标准的任何人,我们都必须坚决地加以制止,对不服从安排者,不仿以相关法律或是法规对待。人活着要有尊严,死后更要体面,这才是我们的和谐社会的最大意义之所在。(冯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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