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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超收背后:没有竞争成最大弊病

煤炭资讯网 2011-4-6 19:45:51    能源新闻

一位在电力行业工作了40多年的老专家,日前在北京城区一家餐馆,发现了一件令他吃惊的事:这家餐馆的实际电价比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北京市商业电价每度高出约2毛钱。而这并非特例。
 
  记者对北京、上海、重庆、广州、南京、银川、嘉兴、佛山等地工商业电力用户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覆盖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兼顾了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多个地区。结果显示,工商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商业企业,用电的实际价格普遍高于国家发改委及地方发改委公布的目录电价。
  电价超收从何而来
 
  造成上述局面的原因,首先与中国的电价制度有关。
  中国电价制度分为两大类———单一制电价和两部制电价。简而言之,单一制电价是指用户只需根据电表计数缴纳电费,用电量乘以电价即得应缴电费;两部制电价用户除了要按用电量缴纳电费,还要根据用户的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缴纳一部分基本电费。居民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以及农业生产用电采用的是单一制电价,大工业用户则采用两部制电价。因此,大工业用户的实际用电价格普遍高于目录电价中的单价,多由两部制导致。
  峰谷分时电价,也是导致实际电价上升的一个因素。目前峰谷分时电价正在中国很多地区试点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是指根据电网的负荷变化情况,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等多个时段,不同时段执行不同的电价水平。
  但是,这两条原因远不足以解释实际电价高于目录电价的所有情况,在记者调查中,从用电类型无限细分到具体的抄表收费自由裁定,五花八门的人为因素为电费层层加码。
  在调查中,上海市一家工厂的平均电价高达1.017元/度,原因在于超出最大需量部分的容量电价要加倍计费。这一做法的初衷是为了在供电紧张的情况下限制用户用电,但一直沿用到电力供应不再紧缺的今天,在一些电力业内人士看来值得商榷。
  又例如,北京在峰段之外,又设出了更高定价的尖峰段,实际等于提高了电价。再比如上海的分时电价不设平段,而每天峰段时间高达16个小时,实际效果也等同于提高电价。

  分类的庞杂以及峰谷分时收费与分时电表的脱节,都给了基层收取电费的工作人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一名长沙的商贸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要想少交电费,只需“搞定”抄表员就可以。他们的企业有宿舍区,所以有工商业用电和居民用电之分。因为居民用电价格远低于工商业用电,有时居民用电少一些,他们也可以跟抄表员商量,多算点居民用电,少算些工商业用电;还有时当月用电量较大,抄表员会主动提出把表拨回去,然后从省下来的电费里拿走一半。
  形同虚设的目录电价
 

  尽管各省销售电价均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后公布,但目录电价中,各地电价情况仍千差万别。

  而目前的现实是:除了相对清晰的居民用电,工商业实际用电价格远高于目录电价,国家发改委核准的所谓目录电价形同虚设。
  抛开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地目录电价是否公平合理?
  多年来,国家发改委对电价的调整多是在价格上,很少对电价结构进行调整。以两部制电价为例,用于大工业用户已经数十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张昕竹告诉记者。半个世纪之后的今天,电力供求模式和国民经济结构已经出现了巨大的变化,但两部制电价除了电价数额变化,还是在沿用当年的办法。
  比较国内外的电价,一个最大的差别是国外通常是工业用电价格低于居民用电价格。但在中国是工商业用电价格最高,居民用电价格较低,大工业用电相对也较低。
  国外这种电价的制定逻辑很简单,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相对居民是用电大户,高电压等级的工业用电与低电压等级的居民用电相比,输配成本更低,因此可享受更低的价格。
  形成国内这种电价局面的逻辑,则要复杂许多:压低居民用电价格主要是出于社会稳定的考虑;而大工业用电量大,输送成本低,也是供电企业较为重视的用户,甚至有地方供电部门违反相关规定给工业企业按照优惠电价计费,结果就是工商业用户最终承受了更高的电价。
  工商业用电户以中小工业制造和服务业为主,却承受最高的电价,这在正大力推动经济转型的中国显得相当反讽。
 
 
 


来源:齐鲁晚报      编 辑:刘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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