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名义将近20名婴幼儿强行抱走,送入邵阳福利院,统一改姓“邵”。特别是2002年至2005年间,在隆回县高平镇达到高潮。多年后,因部分家长锲而不舍的寻亲,类似事件浮出水面,乃至波及美国、荷兰等国。(联合早报5月9日转自《新世纪》)
不否认计划生育政策对国家人口宏观调控乃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也不否认在一项新政策实施的初始阶段工作手段和方式可以适当超常。但绝不认同这个超常可以凌驾一切,乃至法律。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计划生育工作就被一直列于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以“一票否决”的形式确立其首要地位。在这种工作格局下,数十年来计划生育一直是各级党政的宠儿,政策、资金、人力财力精力均向其倾斜。尤其值得强调的是,在整个计划生育推进的过程中,我们几乎没有看到过对辖区内工作的监督和自省,出了问题,绝大多数都是掖之藏之,对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官员,多是用“劳苦功高”来奖赏,而非实事求是的惩戒。
由此我们看到了第一个问题:去年的全国人口普查,有1000多万人没有户籍登记,并且这一千多万人全是超生人口(国家发布的数据)。而与此同时,我们几乎没有看到哪个省哪个市县有什么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失职的惩处记载,一切还是那样“辉煌”“卓越”。这一些,我们尚不能用“自欺欺人”来予以评判。
问题的实质,还是对权力的放纵。因为计划生育是国策,因为计划生育是一票否决的,因此它的身上早就披上了一层神圣的外衫,不容侵犯,无需监督。由此我们对外卖婴儿之事也很好理解了:对于至高无上的计划生育部门,谁去监督?谁敢监督?
其实岂止计划生育,在一个区域内,那些要害部门,包括财政、公安等,都是可以恣意妄行的。如果说对计划生育的袒护是为了自己的政绩、对公安的袒护是为了自己的威权,那么对财政的袒护却是为了遮掩自己的“私处”。这个形态下,三公消费、草菅人命和拐卖婴儿,不出现才怪。
行政的过程是一个系统的、统筹的过程,不管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其影响都是相同的。我们不能因为哪一个部门弱势而对其“重视”,哪一个部门强势而对其“忽视”,要知道往往强势部门酝酿的祸胎,一旦形成就是“致命”的。(夏雨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