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州:煤矿副矿长指挥疏忽致5名矿工死亡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5-12 7:35:46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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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甘肃频道5月11日消息 红古福山煤矿生产副矿长李某疏忽大意,组织5名矿工下井封闭巷道过程中未安排安检员检测瓦斯气体含量,也未向工人提供必要的防护工具,致使5名矿工在井下作业时因瓦斯中毒死亡。近日,红古区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2006年11月2日,李某在未封闭废弃巷道和采空区,未对废弃巷道做好局部通风,未安排瓦斯检查员对井下瓦斯进行检测,未按规定在巷道口设置栅栏、指示警标进行管理的条件下,安排5名矿工下井封堵巷道,造成5名矿工身亡,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事后,经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副矿长李某负有主要责任,让5名矿工冒险进入未通风的巷道而引起窒息死亡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该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落实不够、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岗位责任制、瓦斯检查人员现场交接制度等未落到实处也是重要原因。该案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投案自首。 2010年10月,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李某。近日,红古区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樊丽 史慧兰 王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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