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汶矿业协庄煤矿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5-13 11:11:16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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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切实做好矿井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保障职工职业安全健康,山东省新矿集团协庄煤矿引领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生命管理、健康教育”理念,增强全体人员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意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参与,不断推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不断发展。
——明确责任,完善组织机构。为确保职业安全健康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实施,该矿成立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领导小组,矿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专业副总、安监处、通防管理办公室、卫生监督科、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科技环保中心、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营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安监处下设办公室,并设立专职成员具体负责全矿各部门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与验收。 ——加大培训力度,强化职工教育。该矿要求各专业、各单位,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十三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健康教育,加大培训力度,使职工真正认识到职业危害防治和健康的重要性,严格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切实降低或消除职业病的发生。 ——奖惩分明,完善考核制度。该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每月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根据检查问题、扣分情况对责任单位罚款100—200元/分,联责单位兼职管理人员和主要负责人50%。对检查出的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加倍罚款。各有关部门,每月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凡不按规定进行自查的,对单位罚款200元,联责单位兼职管理人员和主要负责人50%。在集团公司季度达标检查中,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能够顺利通过验收,达到90分以上(不含90分),对领导小组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奖励10000元。在集团公司季度达标检查中,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不能够顺利通过验收,得分达不到90分时,取消奖励,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罚款1000元,每少一分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联责兼职管理人员和主要负责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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