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腊坪煤矿完善管理人员考核评价办法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5-17 9:29:06 简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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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日,白腊坪煤矿重新完善了管理人员考核评价办法,该办法的完善进一步体现公平性,极大地激励管理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该办法由年度业绩考核、基本素质考核和民主测评三部份组成,考核人员包括机关管理人员和队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积分包括巡视、跟(带)班、反“三违”、揭隐患及缺点考核。基本素质:考核采取矿内横向比较,机关管理人员分四类分别进行拉通比较排名,一类是副总师及科长,二类是副科长,三类是主管,四类是管理人员。队级管理人员分两类进行拉通比较排名,一类是队长、书记,另一类是队级其它管理人员,主持工作的党政副职进入正职类测评。考核基础分定为60分。基本素质评价等级划分为好、中上、中、中下和差五个档次。评价方式:正科级(含副总师)和副科级人员基本素质评价由矿领导和队长进行评价排序;基层队队长、书记基本素质评价由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行评价排序;主管及一般管理人员基本素质评价由矿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基层队队长进行评价排序;队级其它管理人员基本素质评价由分管安全生产的三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基层队队长进行评估排序。民主测评:一类为机关管理人员民主测评,其方式是由职工代表进行测评;另一类为队级管理人员民主测评,其方式是由政工部、纪检审、工会组织各队召开职工大会进行队干述职述廉。年度考核结果对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评价,一条线是队级管理人员;二条线是机关生产口管理人员;三条线是机关非生产口管理人员,分别评定为四个等级。即: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奖惩:对年度考核评价为优秀管理人员的,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第一名3000.00元,第二名2500.00元,第三名2000.00元,第四名1500.00元,第五名1000.00元。对三条线不称职的管理人员实行末位淘汰或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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