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矿建勘探  领导访谈  论文言论  人物展示  文教卫生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煤企聚焦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四川通报今年12个县(市、区)煤矿事故死亡人数超过3人

煤炭资讯网 2011-5-18 6:18:57    要闻

  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17日讯(赵蝶)记者从四川有关部门获悉,迄今为止,自贡市荣县、攀枝花市仁和区、西区、盐边县;广安市华蓥市、邻水县,乐山市犍为县、沐川县、峨眉山市;宜宾市筠连县、珙县;广元市旺苍县;共计12个县(市、区)今年来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已超过3人。为此,四川有关部门要求切实抓好煤矿“打非”治违督查工作,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的有关煤矿企业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建设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据记者了解,截止5月10日,自贡市荣县已发生各类煤矿事故5起,死亡5人,均是资源整合技改煤矿在建期间工人处理危岩或空顶作业时发生的顶板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3起3人,同比均上升150%,已占该县全年煤矿死亡控制指标7人的71.42%,超指标进度35.42%,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自贡市荣县已发生的5起煤矿事故具体情况为:1、1月16日,荣县双马凼煤矿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导致1人死亡。4月11日,该矿主斜井中部车场掘进工作面再次发生一起顶板事故,又死亡1人。2、1月23日,荣县福和煤矿1名工人在主下山运输巷处理顶板危岩时,发生顶板事故,导致1人死亡。3月28日,该矿1名工人在东副下山+270m处维修扩巷时又发生顶板事故,再次死亡1人。3、3月16日,荣县五通煤矿1名工人在+470m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距碛头20米处处理顶板危岩时,被垮落的岩石打倒并掩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四川有关部门通报说,荣县煤矿事故的频发,反映了该县对煤矿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力度不大,节后复产验收把关不严,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松懈,人员培训不到位,未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采取的措施不得力,尤其是荣县双马凼煤矿和荣县福和煤矿在短短3个月连续发生顶板事故,说明煤矿企业未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以致于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同一矿井事故多次发生。

  据悉,为深刻吸取近期各地煤矿事故频繁发生的教训,坚决有效遏制我省煤矿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迅速扭转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四川有关部门特提出了五条要求:

  一是认真吸取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迅速扭转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凡是今年来煤矿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工作,认真分析煤矿事故多发的原因,吸取教训,针对本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专题研究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措施,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项工作力度”,奋力扭转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二是切实抓好煤矿“打非”治违督查工作。各地要认真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督查的通知》(川安办[2011]51号)要求,立即组织人员对煤矿“打非”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各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对辖区煤矿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的有关煤矿企业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建设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切实加强对资源整合技改煤矿的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整合技改矿井施工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1]18号)要求,切实加强对资源整合煤矿的监管监察力度,把好建设矿井开工建设关并严把建设矿井施工条件,加大对煤矿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监管,督促建设矿井认真按照《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施工,并加大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施工现场检查力度,严把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延期、变更、试生产关。

  四是加强对职工教育培训。要加大对煤矿职工的教育培训力度,每年定期对煤矿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全员培训要分工种、岗位培训,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并保证培训效果,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五是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调查处理,要严格责任追究,发生事故的煤矿必须一律停产整顿,全面查找和整改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经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同意(一般事故整改方案由县级部门同意,较大以上事故由市级部门同意)后实施整改;所有事故矿井质量标准化须达三级以上(通风和事故专业必须达二级以上),经煤监分局复查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赵蝶      编 辑:一帆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