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决“电荒”得先抓住重工业用电笼头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5-2 6:58:33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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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从东部到中西部的浙江、江西、湖南、重庆、陕西等多省地接连出现百万千瓦的用电缺口,一些省份不得不拉闸限电,“电荒”呈现蔓延之势。此时,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报告警示,夏季“电荒”将来得更早、范围更广、缺口更大。 (4月28日新华网)
虽然有关部门一再采取措施,增加有效供给,加大电网、电源建设力度,但是近几年,春夏季节电力紧缺成荒却逐渐常态化,而今年的电荒来势更加凶猛,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我们的生产生活。解决电荒的办法就在于增加供给和减少消耗两方面。 在增加供给方面我们遇到的难题,一方面由于天气和来水影响,水力发电不足;一方面由于煤、油涨价,发电成本增加,火力发电电源建设积极性不高,而风电、太阳能、核能发电所占比例过低,对增加电力供给所起作用较小。在减少电力消耗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用电量也在持续快速增长,今年一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率超过12%,且还会继续快速增长。我们靠不断的建设投入、牺牲环境去增加电力供给总有极限,解决一年一度的电荒问题,还是应该从电力消费入手。 2010年全社会用电量41923亿千瓦时,第一产业用电量为984亿千瓦时,占到总用电量的比例不到2.35%,第二产业31318亿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比例74.7%,第三产业4497亿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比例10.73;城乡居民生活5125亿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比例12.2%;全国工业用电量为30887亿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比例73.6%;其中,轻工业分别为5188亿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比例12.38%,重工业用电量25699亿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比例61.3%。 从我国的社会用电量结构看,无论是为疏导电价矛盾而调整电价,还是节能降耗而技术改造,调整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电价所产生的作用十分有限,控制电力消耗的着眼点应该重点放在占社会用电量近七成的第二产业用电,放在占社会用电量超过六成的重工业用电上面。 国家出于扶持和保障农业生产的目的,对电石、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中小化肥等行业在执行优惠电价,有的类别的销售电价基本与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相当,根本不足以抵消发电和供电成本,这个缺口只能由销售电价较高的其他用电企业补贴。这些享受优惠电价的企业基本上都是高能耗行业,用电量十分可观;一个企业用电量有的甚至比一个小规模县的总用电量还多。当前,一些享受电价政策优惠的化肥、合成氨、磷等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不仅仅用于农业生产,还用于其他工业用途,这样的电价优惠政策就很不合理,电价优惠政策存在着滥用现象。在这些领域,一些企业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落后,而由于享受着电价政策优惠,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性普遍不高。而一些地方为了发展经济,还私自出台了一些对高能耗企业的优惠电价政策,导致耗电极高的重工业企业迅速增加,进一步加剧了电力供应紧张,电荒范围不断蔓延、扩展。 解决电荒问题,应该首先从执行优惠电价的高能耗的重、化工业企业入手,消除工业企业之间销售电价的交叉补贴,调高其销售电价,解决用电价格扭曲的问题。对于涉及农业生产的中小化肥等企业,停止在电价方面的政策补贴,同时对农民生产用化肥直接发放资金补贴,使同类型的生产企业更加公平的负担用电成本。其次,对高能耗的重工业行业适当提高销售价格的同时,加大节能降耗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提高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的积极性,通过市场竞争加快落后产能的技术改造和淘汰步伐,尽早改变我国重工业能耗过高、发展过快的经济现状。 在抓住重工业用电笼头,加快解决重工业用电增长过快,所占比重过高问题的同时,还应该加大节能宣传和产品推广力度,促进居民生活用电更加科学合理,杜绝城市过度亮化的面子公共工程,减少电力浪费,在政府、企业和民众各个层面强化节能意识。只有抓住重工业用电的笼头,全社会协调联动,抓好节约用电,调整产业结构,控制电力消耗,我们才能尽快的告别一年一度、越来越严重的电荒,才能保证社会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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