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綦江县煤管局采取八大举措 强化煤矿安全监管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5-22 22:28:19 经验交流 | ||
|
本网讯 重庆市綦江县煤管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要采取了八大举措,强化煤矿的安全监管。 一是县煤管局狠抓监管队伍建设,配齐专业技术人员。该县煤管局2011年新招聘了1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有采矿、通风、机电和地质),弥补了原来无机电及地质专业人员的空白,使全县的煤矿在机电管理与地质测量方面迈上了新的台阶。
二是将县镇监管力量进行了整合。将县镇煤矿安全监管人员通过落实责任、分解目标、考核奖惩等机制整合到一起,实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杜绝吃“大锅饭”和力量分散现象。
三是将监管责任沉底到具体的煤矿企业。将原来全县煤矿分成三个监管组,每个监管组至少配齐2名监管执法人员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并各自明确1名监管人员牵头抓总、各产煤镇煤管办人员和驻矿特派员共同负责监管,实现责任到片到人到矿、县镇监管人员“捆到一条船上”的监管责任落实机制。
四是将全年煤管局的安全控制指标分解到监管组的每个人。将安全控制分解到监管组,通过奖惩机制来控制安全,使安全控制目标更加明确。
五是加强绩效监督考核。制定了县煤管局监管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实行分片、分级,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落实了“政府监管的主体”责任,促使安全监管考核逗硬兑现,进一步增强各级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心,加大安全监管的执行落实力度。
六是进一步抓好监管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督查考核。县煤管局健全了监管执法人员各自的岗位责任制,落实层级负责制,使各级落实监管责任。
七是对发生安全事故的监管组的履职情况进行倒查制。县局成立了由局督查室、法规科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督查组,对发生事故煤矿的县、镇监管人员及分管领导的履职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报局纪委审核,若发现监管不到位将启动戒免谈话。
八是严格执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煤矿企业每年要向县煤管局作出煤矿安全生产书面承诺,严格按承诺内容全面履行承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