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煤市分析  政策法规  技术论文  矿山安全  事故案例  煤价行情  在线投稿  | 西北站  华中站 | 特约通讯员档案


河北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县上演“违规售房”

煤炭资讯网 2011-5-23 14:03:30    天下事

  看不到现房实景,购房者心里总是不踏实。为了保证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对房屋预售的方式以及预售资格作了明确的规定。业内人士认为,商品房预售说白了就是房屋期货买卖,购房者在房屋还未建成的情况下购买,然后在未来一定时间内获得现房。由于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预售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权益很难得到维护。因此,购房者购买未取得法定预售资格的楼房,存在极大的风险和隐患。
 
 
违规售楼的宣传册
 
  近日本网多次接到河北省邢台市威县群众多次反映,该县由河北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楼小区“泰达●橙郡”不顾相关法规大肆违规预售。
 
暗访“橙郡”发现猫腻
 
  2011年3月22日,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走进了威县洺水东路,位于该县法院对面的泰达橙郡售楼处。一位自称姓吴的售楼员接待了记者。据吴姓销售人员介绍:“泰达●橙郡现在出售的是第二期,一期的小区叫泰达,现在均已售完。现在热卖的是二期名为橙郡,位置在威县新汽车站对过紧邻106国道是该县的黄金地带,随后又拿出一张写着“橙郡认购协议书”和“橙郡购房协议书”介绍:“看好房子后我们要先交10000元定金,签这个“认购协议书”,等房子到今年5月1日开槽后在一周内再交房款的30%,到时候我们再和你签一份“橙郡购房协议书”。记者在“橙郡认购协议书”中看到第三条为:自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交纳购房诚意金  元(大写  元)注:房屋面积以最终房管局确权面积为
准,总房款多退少补。
 
 
  记者:“楼盘的证件齐了吗?”
 
  售楼员:“我们现在就差预售证了,需要盖到六层以上才能办,大概在2012年5月份就能下来。”
 
  记者:“不是说没有预售证不能买房吗,对消费者来说也没保障。”
 
  楼人员:“放心吧,我们公司实力雄厚,您的顾虑完全可以打消。还有就是等预售证下来之后,房子肯定不是这个价格,而且有没有房源还不一定。我们一期的房子就是这样卖的,现在不是马上就要交工了啊。一期“泰达”的一号楼就是由威县政府团购的,也是走的这样的程序。现在我们的二期虽然还没有开工,但是七个楼盘一至四层现在还剩下三个,还是因为有个人钱凑不齐刚退的。别的都卖完了,现在如果定下来要买的话,先交10000元的定金,开槽后7天内交齐首付,然后签订内部购房协议,预售证下来以后再签正式的购房合同,办理贷款。”
 
法规在威县“失灵”
 
  为什么“橙郡”能公开的大肆售房?记者带着疑问走进了威县建设局。在办公室当记者说明来意后,办公室人员告诉记者该局黄局长在开会没有时间,主管的董局长在外地出差也回不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新修订)》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他投入了多少资金,购房者不清楚,而主管部门也无法监控,因此不能保证楼房能不能建起来,有可能因为开发商资金问题中途停工、变成‘烂尾楼’,或者开发商把钱挪作他用、转移、携款而逃、甚至直接宣布破产无法交付使用,而购房者也是防不胜防。还可能出现逾期交房、合同欺诈、承诺不兑现、绿化面积住房面积与实际不符合等现象严重伤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由于手续不全,还有可能不能及时拿到房产证。
 
  2006年建设部、发改委、工商总局曾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大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具体包括: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收取预定款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非法预售或变相预售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从严查处,直至取消开发企业资质。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令记者不解的是,一个违规销售的房地产项目,在种种法规的控制之下依然能够在威县存在,是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失职,还是另有其他隐情,这显然需要读者判断。(记者 薛松)
 


来源:中国新闻报道网      编 辑:刘勋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
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