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煤市分析  政策法规  技术论文  矿山安全  事故案例  煤价行情  在线投稿  | 西北站  华中站 | 特约通讯员档案


全国至少1亿吨电煤变身市场煤

煤炭资讯网 2011-5-27 14:04:52    能源新闻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 近日,山西一位“煤贩子”在与记者的对话中,不经意间揭开了一条电煤被疯狂倒卖的利益链。

  中间商通过关系拿到合同电煤

  5月10日晚上7点,煤炭交易商张琼(化名)告诉记者,他刚发走了4车皮共计1.6万吨煤,买家是淄博一家火电厂,价格625元/吨。“刚发售的正是5500大卡的电煤。”

  见记者仍对其掌握的电煤合同存疑,张琼主动解释了他的合同来源:“电煤合同源自全国煤炭订货会。”按煤炭订货会规定,电煤合同需要有资质的电厂与国有煤矿直接签署,但张琼表示他可以借助电厂内部关系,“需要煤的数量完全可以签在电厂订购合同里。”“比如订货合同电厂与煤矿签了50万吨,而电厂维持正常运营只需要40万吨,剩下的10万吨合同就完全有可能流入到市场上。”张琼透露。

  三成合同电煤中途转轨

  记者获悉,电煤与市场煤差价达到210元/吨。“因为煤价差额巨大,很多已签合同的电煤最终进入了市场,而不是到了发电企业手中,电煤合同履约率就是最好证明。”张琼表示。

  2011年全国煤炭供需合同汇总会议,一位负责燃料采购多年的人士曾透露,煤矿企业发出了超过签约量90%的重点合同电煤,但是电厂只收到不足签约量60%的重点合同电煤。“煤炭企业统计的重点合同煤兑现率是按照签约、发出的数量统计的,而发电企业则按照自己收到的煤炭数量来统计。”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市场观察员李朝林指出。

  对于超过30%的重点合同电煤的最终流向,李朝林表示,因为电煤通过铁路运输,可以说30%的重点合同电煤是在运输途中 “转轨”变身为市场煤。

  “其实合同电煤就是在火车运输途中变型的,火车车皮难批,但只要煤矿发货,在铁轨上就完全任由‘煤贩子’操作了。”谈到运输环节的利益,张琼喜形于色。

  在李朝林眼中,即使煤矿会按市场价上调煤价,但因涉及数量巨大,加之与市场煤每吨过百元的价格差异,电煤交易被“煤贩子”热捧。据一煤炭业内人士分析,按照3.8亿吨的重点合同电煤规模,重点电煤转轨变型为市场煤的总量至少为1亿吨。

  张琼展示了电煤“变身”市场煤的轨迹:“拿到电煤合同后,作为贸易公司,减去拉货时给煤矿负责人的费用,我再加到650元/吨,毕竟是合同煤,有些还是重点合同煤,这样还是比市场价低。”

  业内人士表示,包括五大发电集团在内的电力企业,一般都与私营煤炭贸易公司联营,委托这些贸易公司代为采购所需煤炭。

  正是这些“中间人士”在倒卖合同电煤,中间商往往会在重点合同电煤和市场煤两者价格之间再确定一个价格,从而保证几方多赢。张琼说:“就这样,合同煤在几经倒手后,从价格上完全变为市场煤价。”

  对于电煤转型市场煤,业内人士指出煤矿本身也存在问题:“有些合同电煤是煤矿明知会流入市场交易的情况下发出的。”张琼亦对此作了印证:“比如说重点合同价格是500元/吨,市场煤是700元/吨,矿上相关负责人要求按500元/吨开票,但却要求中间商以580元/吨交钱。那么,80元/吨的差价是小费,流入了个人腰包。”

  电煤合同兑现率不足50%

  中电联权威专家统计显示,电煤合同的履约率呈不断下降趋势,2010年30万吨以上重点电煤合同兑现率不足50%。上述行业人士表示:“不管怎样,兑现率低,统计差异,将直接影响到火电企业发电,加剧当前电力供应紧张。”

  中电联预测数据显示,2011年全年,我国用电量预计在4.7万亿千瓦时左右。火电发电量约占全部发电量的80%。也就是说,2011年全国火电发电量预计为3.76万亿千瓦时。根据发电耗煤率,经过换算,2011年我国火电厂需要至少12.5亿吨标准煤。国家发改委规定的3.8亿吨重点电煤合同与之相差8.7亿吨,电煤缺口至少占需求总量的69.6%。

  业内人士指出,电煤被倒卖流入市场,同时电厂存煤不足;电厂为维持生产不得已购入高价市场煤,在错综复杂的电煤局势之下,这一毒瘤为当前发电企业持续亏损埋下“祸根”。



来源:每日新报      编 辑:刘勋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
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