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法堡:官员死因怎么总是“精神抑郁”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5-4 7:35:14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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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下午,洛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广生,从该市公务员小区一栋高楼楼顶坠楼,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洛阳警方初步判断张广生系自杀,通报说张生前常失眠有抑郁症状。(4月30日《新京报》)
官员非正常死亡,历来是个敏感话题。如果不把死因真相公诸于世,公众就会妄加推测,众说纷纭。有的甚至还要把官员的死亡和贪污腐败联系在一起,添油加醋,散布谣言。其结果,只能是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由此可见,及时准确地公布官员非正常死亡的真实原因,对民众了解事情的真相,对避免谣言满天飞,对密切干群关系,对建设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每当有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官方的解释往往是该自杀官员患有“精神抑郁症”,继而是“加之长期超负荷工作,自感工作压力过大。”别的不说,就拿在张广生之前四年(2007年8月3日)举枪自杀的洛阳市宜阳县公安局长白山来说,当地政府给出的结论也是“因工作压力大,今年以来精神抑郁”。
当然,为了更进一步证明张广生的死因与是否腐败无关,当地官方还给出了一种解释:诱发张广生跳楼的另一因素,可能是在洛阳市政府推行的各政府部门“行风评议”中,洛阳市公安局在第一季度评议中排名较靠后。我以为,这种解释肯定难以服众。一个经党培养几十年的副处干部,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如果连本单位“行风评议排名较靠后”这样的“小委屈”都受不了,最终选择自尽,谁信?心胸这么狭隘之人,组织上又怎么能对其委以重任?
无疑,隐瞒官员非正常死亡的原因有百害而无一利,所以,在导致官员自杀原因的证据还未“水落石出”之前,不能主观武断地一口认定官员自杀是患了“精神抑郁症”。这样盖棺定论,恐怕有不少真相将随之湮灭,又该有多少人在幕后偷笑?
总之,“精神抑郁”不能总是成为官员自杀的代名词,“躲猫猫”更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希望有关部门动真格,尽快介入调查,把官员之死的谜底揭开,给公众和社会舆论一个真实的答复。到那时,是不是“精神抑郁”不就真相大白了吗?也就是说,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后,再宣布自杀官员是不是“好同志”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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