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部应率先垂范填写器官捐献意愿书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5-5 9:04:57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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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报 社评 最近有消息传出,到今年年底领驾照要填万一亡故器官捐献意愿书。这立即引起人们热议。 虽然国家卫生部明确,捐不捐自己的器官完全自愿,每个人都有选择权,这是人权问题。而且捐不捐器官并不是申领驾照的一道门槛。可是,根据网上调查,对此质疑者似乎还是比赞成者多。 中国人口基数很大,每年死亡的人数也很可观。照理中国可供移植的人体器官源应该是不怎么缺乏的。可是据统计,目前中国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每年大概有150万人,其中只有约1万人能够做上手术。这个比例不要说与一些欧美大国相比是很低的,即使与欧洲一些人口很少的小国相比也是极低的。换言之,在那些国家里自愿身后捐献器官的人数不少。因此在英美在澳大利亚,申领驾照都有填写器官捐献意愿书这一档子事,而且大部分驾照申领者都自愿身后捐献自己的器官。这实际上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因为只有当足够多的社会个体都具有互助、奉献意识,能够主动将自己的器官在身后奉献给需要之人,才能够形成社会的健康文明。 不过,现在对申领驾照要填写器官捐献意愿质疑的人当中,许多其实都是愿意在身后捐献自己器官的,他们只是认为把器官捐献意愿与申领驾照绑在一起不妥。 质疑一:部分医院会为获得人体器官源,在抢救遇车祸司机时不尽力。这是一种具有浓厚的阴谋论气息的揣测,可能也只有在今日之中国才会出现。医院是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的地方,怎么能够发生这样的情况?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那么医院在犯罪,在谋杀,那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而且这与司机签不签器官捐献意愿书没有必然的因果牵连,因为没有领驾照填器官捐献意愿,不是照样有人体器官的非法获得和非法买卖吗? 质疑二:没有开车就先签死亡协议,有些晦气,不吉利。的确,中国人讲究吉利,和具有深厚基督教传统的西方社会风俗不一样。这大概也是目前中国人体器官供求比例过低的原因之一吧,谁都不愿生前多谈身后事。可是,自古有言:出门坐车行船三分险。有人坦言:“驾驶本来就是有风险的。如果我有了车,我还会将家人的联系方式、血型甚至包括遗嘱和驾照放在一起,减少抢救和身后的麻烦。”这才是科学的态度。 质疑三:既然随时可以捐献,何必要和驾照联系起来?此话有一定道理。英美、澳大利亚申领驾照要填器官捐献意愿书,中国与他们风俗不同,有什么必要非在此搞“国际接轨”? 中国人有求吉利避晦气的风俗,更有人死为大、保留全尸的风俗。当然,中国民间的有些风俗确实是中古时代遗留的陋俗,不适应现代社会,是需要破除的。而提倡身后器官捐献,也可以被视为这种破除陋俗的举措。 当然,提倡身后器官捐献不一定非要从申领驾照开始,但是万事总有开始,提倡身后器官捐献从申领驾照开始,又有何不可呢? 身后器官捐献需要的不仅是个人的勇气、胆量、魄力、素养,更需要家人的支持、理解,还需要全社会的认可、理解,需要高度的全民认同,更需要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从制度层面,以法律形式对捐献者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确定。这里,我们主要是指通过相关的优惠条件等举措推广这种新风尚。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赞成申领驾照填写器官捐献意愿书。但我们更主张,为了更好地宣传、教育、推广和普及,党政干部应当率先垂范。例如,在新进和在职的公务员中开展志愿填写器官捐献意愿书的活动。这在提倡和表率两个方面对普及身后器官捐献的意义都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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