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之平:“超载车辆公然闯岗”究竟尴尬了谁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5-9 12:32:35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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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从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看到:数百台超载超限的重型大卡车,白天聚集在距离河南郑州治超站几公里的地方,一到夜晚就开始并排占道加速前行,以大于60码的速度集体冲过治超站。让站在一旁进行执法检查的治超人员显得一脸茫然、无可奈何(《朝闻天下》2011年5月6日)。
看着那一辆接一辆呼啸而过的画面,就让人想起美国西部警匪片中大卡车疯狂追逐小轿车的情景,不仅相似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说势不可挡、惊魂一刻一点都不为过。要知道装载100多吨的大卡车开着大灯横冲直撞的飞奔而来,别说行人既是小轿车也会被轧得粉身碎骨。一旦前面领路的那两台大卡车与相向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后面紧跟的数十辆大卡车就会连环相撞,车毁人亡的大灾难就难以避免。想想就令人心惊胆战。 从画面显示:自晚上8点多开始有60多辆大卡车公然冲关后,9点多第二批30多辆冲过,10点又有100多辆冲过;一晚上冲关的车辆不下几百台。据治超人员讲:今年以来上路的车辆大多都是超载超限的,每天都是夜晚集体闯关,拦车检查危险性极大,故而根本没办法制止。
看到成群结队的超载超限车辆如此疯狂如此嚣张,而执法的治超人员只能望尘莫及、束手无策,让人感到很气愤。笔者在想,执法者的无可奈何,究竟尴尬了谁?
显而易见,人们都知道超载超限车辆是最可怕的“马路杀手”!不仅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让鲜活的生命霎间消失,对公路桥梁设施也将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数据显示,载重10吨的货车超载一倍,对路面的破坏力相当于正常载重时的16倍;超载两倍,对公路的破坏力增加80倍。如果超载车辆的荷载超过公路和桥梁设计承受荷载一倍,其通行1次相当于标准车辆行驶65536次。前不久郑州立交桥被两辆总重300多吨的超载车轧断危及京广铁路正常运行(《新华网》2011年4月12日)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全国大概有上千座的桥梁因超载损害而存在安全隐患!即如此,为何还任由超载超限车辆横行霸道? 当然,超载超限既有历史也有现实的原因,长期以来货运市场一直处于恶性和无序竞争的状态,运价低是个不争的事实;而高油价、高收费、高罚款又引起运输成本畸高,加上执法经济的泛滥与地方政府的严重失职也助推了超载超限的周而复始。不容置疑,降低公路收费标准、降低油价、提高运费价格改善物流环境是必须尽快实施的。让货运车辆“有利可图”肯定是减少超载超限的重要一环。 应当说大量的超载超限车辆公然行驶在公路上并疯狂的冲关,让人感到治超似乎又回到原点。而且比治超前的超载超限更为严重更加猖狂!难道说超载超限真的成了一个难以治愈的绝症?也并非如此。山西实施的“一把手”工程及“源头严管、路面严查、责任严处”的办法使车辆超限超载率由治超前的80%下降到现在的0.003%。路面损坏明显下降、交通事故显著下降、车辆拥堵大幅下降和好路率明显上升、运价合理回升、道路运输效率显著提升,促进了治超长效机制的不断完善,达到了“标本兼治”的目的(《山西经济报》2011年04月22日)很显然,山西的经验也不失为全国的一个治超典范。
究其要点:从货物源头和路面控制,实行责任倒查、严格问责是确保治超成果至关重要的一环!不论那个地方,凡治超不力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出现超载超限车辆横冲直撞的,直接摘去其地方一把手的乌纱。相信超载超限将立马偃旗息鼓!笔者建议省地市应成立独立的治超监督机构,其职责就是监督、处置各地方政府和各地职能部门的治超。比如说在A县检查时,发现有一台超载100%的车辆没有卸载而被交警或路政所放行,那么,该机构就可以立马下文免去A县交警或路政一把手的职务。再比如,在B县发现装载10吨的车辆按2吨准许生产,那么就可以免去质监局或车管所一把手的职务。在C市出现众多超载超限车辆,且造成公路桥梁损坏的,可直接免去其政府一把手的职务。如此,谁能拿乌纱不当回事?又咋会治不住超限这个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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