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领导访谈  论文读书  人物展示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矿业新闻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河南颁布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煤炭资讯网 2011-6-2 8:24:28    要闻

      人民网郑州5月31日专电 为加强煤炭行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全省煤炭行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行为,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日前发布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重点明确了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和内容。

      该办法共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河南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受省政府委托,依法对全省煤炭工业建设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省内其它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矿区监督站,在业务上接受中心站的领导,具体负责本矿区范围内或受托监督的其它煤炭工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照此办法,质量监督中心站对全省煤炭工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实施动态巡查,及时纠正、制止和处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违规行为;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质量纠纷的仲裁。矿区监督站要委派监督员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对煤炭工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实施日常监督和动态巡查,及时纠正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违规行为。

      同时,煤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履行质量监督职责时,有权进入被监督工程的施工现场和有关场所进行检查、检测、拍照、录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有关情况,并取得证明材料,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对经两次书面整改通知还拒不整改或仍整改不到位的工程,可书面令其停工。对存在质量问题较多或造成较大不良质量后果的参建者,中心站可以将其列入“黑名单”,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张记品)



来源:人民网      编 辑:一帆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邮箱: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杨建华    编辑:欧阳宏(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胡九潭、孔德金、王金启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