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颁布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6-2 8:24:28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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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郑州5月31日专电 为加强煤炭行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全省煤炭行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行为,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日前发布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重点明确了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和内容。 该办法共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河南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受省政府委托,依法对全省煤炭工业建设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省内其它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矿区监督站,在业务上接受中心站的领导,具体负责本矿区范围内或受托监督的其它煤炭工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照此办法,质量监督中心站对全省煤炭工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实施动态巡查,及时纠正、制止和处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违规行为;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质量纠纷的仲裁。矿区监督站要委派监督员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对煤炭工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实施日常监督和动态巡查,及时纠正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违规行为。 同时,煤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履行质量监督职责时,有权进入被监督工程的施工现场和有关场所进行检查、检测、拍照、录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有关情况,并取得证明材料,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对经两次书面整改通知还拒不整改或仍整改不到位的工程,可书面令其停工。对存在质量问题较多或造成较大不良质量后果的参建者,中心站可以将其列入“黑名单”,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张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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