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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园大厦停车场非法占地 国有资产蒙受巨大损失谁来负责?

煤炭资讯网 2011-6-2 15:14:02    天下事

  伴随着真正大规模的城市扩张和旧城改造,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开始表现出强烈的城市化渴求:一个个新城的出现,一个个的开发区遍地开花,等等这些都为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在这个时候拆迁问题却愈发凸现了。近些年来,在有些地方拆迁问题已呈白热化趋势。那么是什么原因使我国在城市化进程中奏出了这么不和谐的音符呢?是一些单位拆迁补偿不到位、拆迁安置不落实?还是被拆迁户无理纠缠呢? 近日景园大厦停车场非法占地被拆除的事件又闹的沸沸扬扬。

  前不久,南山区地政监察大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对景园大厦停车场非法占用雍景湾红线用地部分实行强制拆除。据了解,所申请停车场用地权属属于相邻的桃园小区(现雍景湾),而非当时已建成使用的海湾大厦。所以,该停车场所占用的土地自始至终就不属于景园大厦用地红线范围,而是属于相邻的雍景湾规划用地范围,其权属明确,不存在任何争议。

  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35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为此,深圳市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已于2011年2月12日向停车场的受益人---深圳招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见附件10),要求其立即停止占用土地。

  然而自雍景湾花园施工以来,景园大厦一直没有退出非法占用的地块。从2009年12月开始,招商地产在街道办的帮助下与景园大厦业主代表进行多次多层面的沟通,业主代表由最初提出“要尊重历史,维持景园大厦停车场的现状”的无理要求,后又提出“景园大厦与雍景湾项目园林及设施资源共享、免费对景园大厦的四台电梯进行更换”等所谓的“退让方案”。为满足个人私利,不惜损害公众或他人利益,采用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假和谐”“假弱势”以混淆视听,部分代表发起群诉,意欲煽动社会力量来谋取不当利益。

  如今,景园大厦部分业主仍然一意孤行地对雍景湾项目的正常施工进行无理阻挠,造成该项目工期一再拖延,致使国有资产蒙受巨大损失。根据主体工程进度,2010年底就能够预售的,但是因为幼儿园的建设因为景园大厦个别业主拖着,所以才无法预售,耽误了招商地产近五个月的时间,损失达千万元。为确保合法项目的正常施工,捍卫国有资产不受损失,理应采取一切必需的法律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拆除景园大厦停车场非法用地。

  据悉,2009年12月,招商地产有限公司依据规划许可启动雍景湾项目建设,在根据用地红线进入雍景湾小区停车场测量放线过程中,引发了与景园大厦小区业主的矛盾。双方最初的矛盾焦点是关于停车场用地的权属,后经规划审批部门核查,景园大厦停车场用地确有一部分在雍景湾用地红线范围内。招商地产有限公司在雍景湾项目立项初期,就考虑到周边的怡庭园、天海、景园大厦等老区项目存在停车位不足的情况。为了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在该项目就增加投入5000万元用于兴建200个车位的社会停车场,以方便包括景园大厦等周边小区使用。其中的40个车位,拟计划提供给景园大厦业主有偿使用。而景园大厦部分业主毫不退让,无理纠缠,国有资产蒙受巨大损失,谁来负责?




来源:中国金融网      编 辑:刘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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