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能源三汇一矿推行“三违”罚款确认制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6-23 13:04:34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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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的罚款,一是现场确认,就是要喊醒豁,不冤枉好人;二是罚款要当事人确认。咱们摆出条条款款来,帮他分析“三违”的危害性,让他心服口服在罚款单上签字,我们才进行处罚。”6月21日,在重庆能源天府公司职代会巡查三汇一矿“三违”处罚落实情况时,该矿运输区区长常健在汇报会上作如是的介绍。 去年12月24日,天府公司出台了《安全生产特别处罚规定》和《安全生产“三违”处罚规定》两个文件,要求对“三违”人员进行“严管重罚”。半年来,该矿在贯彻执行过程中,不是就事论事,简单粗暴,以罚代管,而是实现人性化的管理,尽可能地消除职工因罚款带来的抵触情绪。首先,该矿通过广播、宣传栏、班前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宣传两个文件,同时又把这两个文件制成试题的形式,要求人人做题,了解熟悉有关的条条款款,避免碰到“高压线”,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该矿推行“制度无情,人有情”的方针,实行“三违”人员罚款确认制度,即当事人有权对自己是否“三违”进行辩解,有权对罚款的额度提出疑问,有权不在罚款单上签字。 这样,给当事人一个说话的机会,不仅避免了错罚或罚得过重,而且还让当事人在为自己辩解中弄清了事实的真相,明白“三违”的危害性,从而心服口服地接受处罚,这对预防“三违”和杜绝“三违”起了积极的作用。今年1一5月,该矿“三违”人数不仅比去年同期有了大幅度的下降,而且“三违”重犯人数为零,安全生产呈现出可喜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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