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木县兴盛源煤矿违规征地20亩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6-23 13:45:41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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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兴盛源煤矿长期违法以租代征当地村民20余亩基本农田,神木县国土资源局一主任掩饰说该宗土地为建设用地。而该宗土地旁边就是神木县国土资源局设立的基本农田保护碑。村民还质疑另外5亩地的手续问题。
4月26日,记者根据村民的反映来到神木县高堡镇桑树渠村实际调查。 记者在兴盛源煤矿旁边看到一大块煤场已经用黄土进行了覆盖,什么农作物也没有种植。村民讲,这就是兴盛源煤矿私自租用的基本农田,大概1亩多地,里面还有20多亩。 来到兴盛源煤矿的煤场,两米多高的蓝色网子围住这块20多亩的土地,装载机正在给运煤车装煤,多半边场地被打成水泥地面。从后面的小门出去四五米就是一条水渠,浑浊的水正不停地朝东流去。 几位村民对记者说,兴盛源煤矿租用他们的土地已经好几年了,先租赁了5年,每年2400元。在第四年时又签订了10年的租用合同,每亩地价为4800元。现在还没有付租地款,因为井口开在五组的耕地上。过去一组、五组人都是股东,后来现在的老板购买了股份,所以就出现了问题。 另外,三位李姓村民告诉记者,现在不同意租耕地主要原因在于煤矿租地作为煤场破坏了耕作条件。记者问知道煤矿会破坏耕地为何要以荒地的名义出租给对方呢?这些村民承认当初是利益驱使,煤矿给出的条件不错,所以才同意的。现在收回原因也很简单:首先煤矿破坏了耕地,以后村民无法耕种了。其二,煤矿未能及时支付租赁费,而且过去承诺捡碳等优惠条件没有了。其三,污染严重,部分群众家房屋出现裂缝,政府提取的污染费被多数人瓜分,每吨煤7元的污染费到了村里只剩下2元。 在神木县国土资源局,记者见到了主管地籍的王主任,王主任说:“既然是煤矿占地可能已经调整为建设用地了。” 记者问该宗土地性质啥时变更的? 王主任说:“有手续,是省国土厅送来的,等管档案的同志回来再看。”记者等到下午5点也没能等到管档案的人。 后来,记者见到该局徐副局长,据他讲,该块地属于违法占地。原来5亩地属于征用的,有合法手续。目前案件已经移交土地监察大队执行了。 记者追问,该宗土地性质是否为基本农田?他表示,煤矿此次占用了36平方米的耕地,现在已经拆除了建筑物。 记者反问:“如果不是基本农田,为何村民承包地合同显示为水浇地,种植的是山药和玉米呢?” 徐局长答:“至少可以说性质是耕地。” 那么,原来的5亩土地是否真有手续?记者在投诉人材料看到:兴盛源煤矿曾经因土地问题和桑树渠村发生过纠纷,当地秦北律师事务所张雪峰律师、神东律师事务所杨小平律师曾经于2007年元月13日调查煤矿占用此5亩地用地情况,被调查人时任矿长的张富祥、时任主任的张根生、时任村支书的杨贵堂当时的谈话笔录显示:这块土地批文是“神土字(1997)第196号”,当时土地并非荒地,而是水浇地。之所以虚报是为了好审批,同时征地费用低。盖的公章是从当时村会计处私自加盖的,村领导并不知情;在1992年建矿之初一直占用该块地,并且除5亩地之外还侵占了与河畔相邻的地,亩数说不清了。 村民李爱林、李秋林表示:这5亩地煤矿取得了神木国土局锦界分局颁发的临时土地使用证,临时土地使用证上显示这5亩土地性质为荒地,难道神木国土局就不实地看看吗?又是谁审批了该地块呢?他们拿出了过去村民土地承包合同,那块耕地类型一栏显示为水浇地。村兴盛源煤矿采用欺骗手段征用基本农田5亩,神木县国土资源局却说这5亩地有合法手续,真是天大的笑话。所谓有手续,就是锦界分局颁发的临时土地使用证 。 本报记者 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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