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洛公司对火工品管理有新规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6-29 12:27:45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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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赖吕平报道]:新洛公司为进一步加强雷管、炸药的贮存、运输、使用的安全管理,确保雷管、炸药贮存、运输、使用的安全,根据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雷管、炸药等火工品管理出台了新规定,要求从2011年6月28日始执行。
《规定》对公司地面矿区雷管炸药总库、井下爆炸材料库的安全设计、安全设施、安全措施、库存量等贮存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公司所属煤矿及地面厂严禁贮存雷管炸药;对雷管炸药的地面运输、矿井井筒和大巷运送以及由井下炸药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均作了详细规定,要求爆炸材料必须由经营副矿长组织协调指挥,供应科长负责护送至井下炸药库,电雷管由爆破工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运送,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对雷管炸药的使用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高瓦斯掘进头必须实行一次装药,全断面一次起爆,严禁一次装药分次起爆。雷管炸药的领退必须由专职爆破工负责。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破工须持证上岗,严禁一边打眼一边装药;对火工品管理职责作了明确划分:矿区爆炸材料总库的储运、发放、保管的安全管理由供应公司负责,公司保卫部负责监督。两矿从矿区爆炸材料总库到井下爆炸材料库的领、运、发放、保管由矿经营副矿长负责。从井下爆炸材料库领、退、运送、保管、使用爆炸材料由生产矿长负责。安全矿长、安全科长对矿井爆炸材料的贮存、运输、使用负监管责任。要求井上井下所有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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