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政放权改革不能增加纳税人负担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6-7 6:29:15 一事一议 | ||
|
李公明 近日广州市正式启动简政强区事权改革工作,在经济管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三个方面向区(县级市)下放64项事权,据称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扩大区级政府的管理权限,一方面赋予了区级政府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和城市管理权,另一方面可以强化区级政务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市民办事。在统一而稳定的法律和行政制度的统辖下,权力的下放并不会带来政出多门、区域差异、利益分割等弊病,而是把管理与服务的平台尽量前移、下置。其意义不仅仅在于“办事不出区,节省车马费,便民也便商”,更重要的是创建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城市管理体系,从整体上优化城市管理资源、提高管理与服务效率。 放权之后的权力运作水平、服务观念等因素是否能够比原来更好,这既需要预先高度重视和制定保障措施,同时更需要接受公众的检验和评议。事实上,放权不难,难就难在能够真正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使公众真正满意。因此,有必要在下放管理权限的问题上广开言路、征询民意,公开报道相关举措的论证与出台过程。也就是说,必须实行权力的“阳光下放”而不是“暗箱下放”,更重要的是,必须使权力下放不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目前各区政府纷纷提出人员编制不够、办公室不够、办公设备不够的问题,例如白云区提出需新增工作人员334名,新增办公面积近6000平方米,添置办公设备和检测仪器一批。但是,需要质疑的是,原来做这些事情的人、办公地点以及办公设备哪里去了?市政府是否有把一部分人员、办公经费和办公设备移交给区政府的安排?倘若没有,那么这种放权,岂不是在办事的总量并没有增加的情况下,极大地增加了办事人员和办事成本吗?这与简政的初衷不正是相违背吗? 公众普遍的感知是,我们的公务员队伍越来越庞大,就是因为编制不够和冗员并存。面对放权后编制不足的问题,相关部门表示将通过政府购买、招聘机关雇员来解决,但是这并未改变增加区级行政人员以及扩大财政支出的事实。这笔钱从道理上说应该通过市政府减员来支付,没有理由再让纳税人来买单。而且,从目前各事业单位多有在编制外雇人办事的现实来看,同工不同酬,甚至原来的编制人员少干活的情况比较普遍,这种不合理的状况必将会给城市管理和服务工作带来不利因素,甚至会兹生新的权力腐败增长点。 市级行政审批权下放到区之后,也必然会涉及到财政收支的利益分隔问题。应该在解决权限下放的同时,积极而公开地推进市、区收支两条线的“阳光收支制度”,彻底把管理服务功能与必须的收支制度严格区分开来。还有,权限下放之后,区级政府的权、责一致必须成为检验实效的重要标准之一,责任与权力的一致性必须得到明确的体现。 另外,在这次放权中,关于增强区一级政府对垂直管理部门的影响和调控能力、某些垂管部门官员任免要征求区里意见的做法也值得再斟酌。像监督、规划、环保等部门的职责性质包含有对基层政府的监督、约束作用,当乌纱帽拿在别人的手里的时候,行政管理上的独立与公正还能得到保障吗?(作者系第九届广东省政协委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