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北监察分局对抚顺市煤矿联合执法安全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 |||
煤炭资讯网 | 2011-6-8 6:03:34 安监动态 | ||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及国务院安委会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辽北监察分局于5月17日至5月19日会同抚顺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抚顺市总工会、抚顺市公安局对抚顺市3家煤矿企业进行联合执法安全检查。 联合执法安全检查组听取了新宾满族自治县和东洲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并对新宾满族自治县马架子矿区四平煤矿三井、抚顺市徐家大沟煤矿和抚顺中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煤矿进行了现场检查,共查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33条,作出行政处罚3万元。 通报中充分肯定了新宾满族自治县、东洲区人民政府和抚顺市地方煤矿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能够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了抚顺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通报中列出了此次督查检查出的主要问题:一是“一通三防”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二是机电运输管理不完善。三是防治水基础工作较差。四是建设项目管理有漏洞。五是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不够。 联合执法安全检查组提出了6点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2.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强力推进瓦斯抽采达标。 3.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 4.加强矿山救护队管理,尽快达到开展救护条件。 5.重视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工伤保险工作。 6.加快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基础管理。 7.汛期即将来临,各级煤矿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煤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汛期煤矿防汛工作万无一失。(监察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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