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唐河:“土匪式的强拆强建”必须得到制止 还百姓一片静土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7-13 9:20:33 天下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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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村民不停拨打新闻热线称,南阳市唐河县张店镇张店村有人雇佣社会闲杂人员动手殴打村民,实施强制拆迁村民房屋,无辜村民屡次向县里求助,县里相关部门一副若无其事的态度,不管不问。 屋顶一片狼籍,村民夜夜惊魂不定 7月3日上午,笔者在村民的带领下来到了唐河县张店镇张店村的拆迁现场了解情况,记者发现,大部分房屋被毁,屋顶瓦片一片狼籍,其中有一间住着一位年过花甲的老太太,屋顶也被砸了个窟窿。一村民说:“现在最怕的就是下雨,屋顶被开了天窗,雨水从屋顶直接灌进来,淹没了地板,屋外下大雨,屋内下小雨。更让人担心的是,用电线路也完全被水浸湿,随时都有漏电的可能”。 一被拆户对笔者说:“我们张店农机站本属于唐河县农机局直属单位,后归镇政府,职工全部下岗,靠最低保障过日子,有的人去打工,有的人租地种,过着贫穷的日子,自去年开始,镇政府打着新农村建设的旗号,和开发商勾结,对职工房屋进行三番五次强拆,镇领导以谈判诱导,雇大量社会闲散人员进行强拆,屋顶给掀了,灌满了雨水,因为担心不在家政府偷袭,也不能出去打工了,只能在家看着,难道政府就是这样搞民生的吗,难道贫苦的百姓连生存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没有手续,就动用社会闲杂人员“黑”拆 几位村民告诉笔者,“这里是农机站的地,我们都是农机站的职工。从去年七月份就开始强制拆迁,一连推倒了十间房子。当时拆迁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村里说这里要开发,但的确没有任何的手续,就占了我们的地开发建房,说是商贸街,根据房子的不一样,价格也不一样,有二十多万的,三十多万的,还有五十万的。现在仅剩的这几间房子,都是我们的住房。屋里都还住着人呢,开始村里让我们搬出去,我们没有同意。然后就来了一帮社会闲杂人员动手打人,晚上来砸我们的房子。我们每个晚上都吓的不敢入睡,老人孩子被吓的不敢见天黑,我们没有办法多次向县里求助,但是至今没有任何消息。” 强制拆迁的手续是“镇里开会决定的” 随后笔者打通了张店村支书张新生的电话,在笔者对现场及村民的情况告知张支书的时候,张支书说“我们有手续,是乡里的领导班子开会决定的,你们想要什么手续我们都有。我们也没有强制的拆迁,对于找些社会闲杂人员去闹事,也不是我们找的,当时我们并不知道,但是后来我们阻止了,而且我们也去跟村民协商了,只是还没有协商下来。现在这是在搞新农村建设,我们村是试点,什么手续都有。” 但是直至笔者离开,也从未见到过张支书所能拿出来手续, 是否这样理解:政府对于张店村的开发建设,手续不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批下来的,而是乡里开会决定就是手续?! 去年五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城镇房屋拆迁,必须严格依法规范进行,必须充分尊重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等方面的意愿。立项前要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拆迁人的意见,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控制拆迁规模,对于没有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群众意见较大的项目一律不得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由此看来,没有县里政府的批文,土筑房的改建手续何来? 难道只是乡里几个领导开个会就不用上级政府批文了? 众多的社会实践告诉我们:暴力强拆的背景往往是地方财政的发源地,暴力强拆者往往作威作福平安无事,对抗暴力强拆的老百姓,却往往遭到家庭离散甚至生命的摧残!但是,“暴力拆迁”违法的责任官员,却无人敢提出追究!所以,中国缺的不是法律,缺的是法律的尊严;中国老百姓不是不相信法律,而是不相信双重标准的法律!!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知中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但愿类似“江西抚州宜黄强制拆迁自焚事件”、“太原市晋源区孟福贵被拆迁队员打死”等的强拆悲剧不会再在唐河县张店镇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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