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国顺:何来“狂欢”?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7-15 8:30:31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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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云南李昌奎案的高院判决,该院副院长田成有的说法是: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杀人偿命的陈旧观点也要改改了。 田成有的“公众狂欢”,把公众弄得一头雾水,因为,我们还没有发现谁在因为此案而“狂欢”。所见所闻都是悲愤、怒讨、痛斥、呼喊。所看到的是死者的家属拿着伸张正义的牌子,在悲愤中呼唤着法的正义;所看到的是网友们愤怒地痛斥着罪犯的暴行,誓为受害者讨回公道;所看到的是村民悲情倾诉那个惨绝人寰的血案,眼神里仍然惊恐万状;我听到舆论的怒吼,正要把罪恶撒扯得粉碎……看遍天下,谁在“狂欢”? 药家鑫死了,死后,的确有人狂欢,因为那是正义战胜邪恶的狂欢,那是公众为法律还存在一丝的良心而狂欢。对于这个被称为“赛家鑫”的案件,大家还没有狂欢,因为公众正在努力以自己的力量帮助正义战胜邪恶,正在为法律仅存得一点公正而战斗!真不明白,这个所谓的“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的副院长大人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还是在扯下做人的最后一块遮羞布!;是在借口无须有的“公众狂欢”而刀下留该杀之人,还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包藏祸心还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勾当;是在以法律手尺度行使权力,还是以公众的态度释放自己的私欲。 你口口声声地说:"我们不会因为大家都喊杀,而轻易草率的剥夺一个人的生命。"。而就任由凶手杀害无辜,况且还有年幼的孩童。你大言不惭地讲:"我们现在顶了这么大的压力,但这个案子10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一个典型。"。恶永远都是恶,不会变成善,错永远是错,不会变成对。秦烩汉奸卖国贼的帽子越戴越牢;和珅的贪官嘴脸只能遗臭万年。如果真如田有成所言,这个案子只能让法律蒙羞,公正失色,人民痛骂。
田成有还说, "我们不能再冷漠了,不能像曾经那样,草率判处死刑,杀人偿命的陈旧观点要改改了。"。不知田大人要改成什么观念,杀人偿命是陈旧观点,那么杀人不偿命就是新观点喽!能够把法律解释到这种程度,也只能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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