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三强化”促安全工作执行力上台阶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7-15 9:48:13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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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各级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安全工作重要性,并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确保各项制度及工作任务无条件地执行,牢固树立服从意识和执行意识。近日,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结合目前安全生产状况,向各级部门提出“三个强化”,促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工作执行力上台阶。 一是强化执行督察。该矿成立安全工作执行力督察组,将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执行力督察,重点督察机关部门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基层单位队长、书记、副队长、技术员和班组长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安全文件精神和各项规章制度、现场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并要求各基层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各岗位安全工作执行力督察行动方案,明确具体的督察责任人,形成自上而下的执行力督察网络体系。
二是强化执行落实。一是执行过程中,坚持严管干部。不论什么制度、什么措施,都首先从管理人员的责任抓起;严管过程,加强过程控制,抓住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严管小事,把任何安全小事都当成大事对待;坚持“小题大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消除麻痹大意现象。二是着力解决在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工作被动、应付了事,措施不力、执行不到位,制度不严、对不执行和执行不力者惩处不到位”等使执行力层层递减的问题。 三是强化执行考核。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对照上级和矿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规定,对本单位、部门管理人员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出在谁身上就追究谁、惩罚谁,严肃处理执行不到位的人员,并形成自查材料和解决方案上报矿安监处。7月底,该矿安全工作执行力督察组将对各单位、部门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查,并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对所列的条款对各单位、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查出复查情况与各单位、部门上报情况不符、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将按500元/项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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