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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洪洞县陆合煤矿曹五矿隐瞒安全事故 煤炭管理局面对记者采访避而不见

煤炭资讯网 2011-7-27 8:30:35    焦点话题

  

  2011年7月10日,本报社接到山西省洪洞县群众举报称:"山西省洪洞县‘陆合煤矿曹五矿’在2011年6月25日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矿难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并没有及时上报事故情况,然而采取瞒报的形式拒绝向外界透露真实情况,以高额赔偿方式对死难家属封口。

  记者明察暗访:

  为了调查事故的真相,本报社速派记者于7月11日驱车前往山西省洪洞县万安镇走访了解。在死亡矿工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的帮助下,经过深入调查,终于获取了大量证据,调查出此次事故的的部分情况如下:

  6月25日凌晨陆合煤矿曹家沟五号煤矿发生井下塌方事故,死者:张兰生,洪洞县万安镇红星庄村人,54岁,事发后死者家属与矿方私下达成78万赔偿协议后于7月2日出殡。死者:张兰生,上有90多岁老母亲,下有二个儿子,其中大儿子瘫痪不能行走,死者张兰生是家中唯一的顶梁柱。(有相关视屏录音)死亡带给这个家庭的是一场毁灭性的打击,记者看到年迈的老人;坐在轮椅上不能行走的大儿子,此时此景让记者感到有点窒息的难受。

  在事实证据面前,煤矿局为何避而不见

  事故发生后,矿方和有关部门没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采取紧急救护措施,也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而是全面封锁消息,隐瞒此次事故。据知情人称:为了封锁此次矿难消息,矿方对矿工的家属以高额赔偿进行安抚和封口,并让他们不要对外乱说,另外又找来在‘新华月报’工作的李建国从中协调此事。

  离开死者所在地万安镇红星庄村,记者于当天上午10:20来到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煤炭管理局办公室,当记者走进煤炭局办公室,办公室一位年轻工作人员二话没说拿起一个记录本让记者在上面登记,说登记后才能接受采访,当时记者问道:“为什么登记呢?”办公室人员说:“这是我们领导的规定”,这时记者发现在那上面写着‘记者来访记录本’以有十多家媒体在上面登记。记者拒绝登记并要求和领导见面,被办公室人员拒绝。(相关视频录音保留)。离开煤炭局办公室记者不由会想,为什么非要记者登记方可接受采访呢?难道其中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接不接受记者采访并不重要,隐瞒安全事故永远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记者短评:

  安全生产事故的瞒报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但有人偏偏顶风作案,以身试法。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隐瞒不报。这起瞒报事故的发生,暴露出矿主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令、无视矿工生命;同时也暴露出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洪洞县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面对煤矿安全事故的态度,似乎更在证明不仅是监管不力,甚至纵容帮助隐瞒。还是洪洞县煤炭管理局面对安全事故习以为然?

  截止发稿,此事故仍没有引起山西省洪洞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对此事故充耳不闻、视若无睹,并且帮助隐瞒。记者已经去过遇难者所在地,经调查事故属实,并在该矿暗访数日,洪洞县相关部门对待出了事故瞒报的矿井的态度,明明是纵容默许。有了地方政府的默许、支持和保护,见利忘义的矿主怎能不肆无忌惮?这才是矿难不断的根源。这也是矿主敢公然与国家法律与省级政府监管对抗的原因!煤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法律尊严、无视矿工生命,敢于顶风作案,敢于以身试法,完全取决于地方政府对待煤矿的态度,有了地方政府的暗中保护,才会有没完没了的事故发生。多少重大特大矿难,多少条瞬间即逝的生命也换不回利欲熏心的官商的良知。也正是这样,才会有更多重大、特大事故发生,更多矿工兄弟付出鲜血与生命的代价!更是呼吁国家主管部门关注山西省洪洞县煤炭监督管理局工作!呼吁:要依法从重、从严惩处瞒报矿难事故的责任人和逃匿者,加大对逃匿责任人员的追捕力度,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对那些背后支持瞒报或给予"通风报信"以及袒护事故责任人的有关领导和部门更要一追到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让事故瞒报者没有藏身之处。这起安全事故属于典型的地方保护!对于此事的发展本报会继续关注!



来源:中国企业经济报      编 辑: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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