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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地条钢”扎堆生产的幕后“推手”

煤炭资讯网 2011-7-28 8:12:41    能源新闻

  彭州市曾被国家确定为全国(五大)商品蔬菜生产基地、国家级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是成都市人口第三,面积第二的小康市。

  而地处彭州市境内的桂花镇有三大特色资源:桂花、白云石、自然生态景观。2000年国家林业部、中国花卉协会正式将其命名为“中华桂花之乡”。

  但遗憾的是,被国家明令禁止的“地条钢”生产厂家,却仿佛置身当地有关部门的“监督”之外,在当地有燎原之势,这些非法生产厂占用农田、制造污染,每天出产大量国家明令禁止的“地条钢”,攫取着巨额的利润。

  而这些厂家都是五小企业,属国家禁止的对象。

  生产“地条钢”

  在“小钢厂”附近,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位于红石桥村周边的“小钢厂”大多是收购废旧钢铁,利用中频炉违法炼制钢坯,大肆生产“地条钢”,但却没见过被相关部门查封。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员说,“这些企业就是‘摇钱树’,哪家执法部门也不敢轻易关停,这种企业,手续可能齐全吗?”

  同时,该政府官员称:位于彭州桂花镇红石桥村周边的这些“小钢厂”相关手续并不完备,属于严重的违规企业和作坊式窝点,谈不上什么污染防治设施,群众对这些“地条钢”钢厂的意见非常大,投诉也不少,曾多次希望镇里采取措施,但都没有起作用。

  而对于非法“地条钢”钢厂的治理,国家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位负责人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对所有地条钢生产企业都要平炉、断电、逮人,决不手软。电力部门不得再向其供电,银行不得再给其贷款,工商部门要吊销其执照,环保部门要收回其排污证,质监部门要上门打假,让地条钢没有存身之地!哪个地方有地条钢,哪个地方的政府领导要负领导责任。”

  成都西北边缘烟尘滚滚

  从彭州市前往桂花镇,从县道拐进乡道,道路向村落的深处一直延伸。

  一路上来往的车辆并不多,离桂花镇红石桥村越来越近,一种刺鼻的气味扑鼻而来。出租车司机曾师傅告诉记者:“你闻,空气中这种金属的味道越来越浓,离你说的那几个厂已经不远了。”

  “‘小钢厂’是2005年后逐渐开始一家家建起来的,多年了一直这样排浓烟,有时严重得很,天空都灰蒙蒙的,就像在煤矿的矿区!”曾师傅边开着车边聊道。

  越过两个小坡,“小钢厂”就呈现在眼前。

  “红石桥村周边有好几个小厂。”曾师傅告诉记者。

  从乡道旁的山坡上向其中一家钢厂俯视下去,钢厂的整个厂区一览无余。敞开式厂房里积如小山的废钢铁、通红的熔炉、一排排堆放的钢坯,都呈现在浓黑烟雾中。

  从山坡上可以清晰地看到钢厂周边的分布情况,与钢厂一墙之隔不远处是当地居民的居所,且分布较为密集,沿着山路延伸。

  而按照我国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轧钢厂与周边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而眼前这种情况显然不符合国家政策,那这些“钢厂”是否通过了相关部门的验收?是如何通过批复和验收的?

  钢厂内虽然堆放着成品钢坯,但门前却没有装卸货物的货车停放,一位红石桥村7组的村民告诉记者:“这里钢厂是昼夜不分地生产,但出货、运输都是在深夜,夜里来拉货的车辆比效多,这些小钢厂生意好时,拉货的车子就没有在乡道上断过。”

  从厂门口往里望去,几名工人在中频炉前忙碌,厂里传出的金属撞击声震耳欲聋,厂区里散发出阵阵热浪,冶炼的金属味道和扬起的粉尘扑面而来,熏得眼鼻发酸。

  附近一位龚姓村民告诉记者:“原来我们这儿青山绿水,自从来了这几家小钢厂,就没消停过,洗净的衣服晒干了就又变脏了,厂里的噪声让人生厌,我们多次反映,好不了几天就又开始了,大家都说他们还违法生产‘地条钢’,相关部门真该好好管管!”

  记者正想到厂里看个究竟,但一名工作人员却将大门关上了,龚姓村民说:“没有老板指示,通常别人是不能进的。”

  

 

  幕后“推手”

  一位离钢厂仅一墙之隔的村民告诉记者,村民们也多次向桂花镇镇政府、红石桥村村委反映这些“小钢厂”的问题,但是,总无法从镇村两级政府得到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反映到村委,村委让找镇政府,反映到镇政府,镇政府又说找村里。相互间打起了太极。

  “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人从中得到了好处,这些‘小钢厂’很赚钱的。”村民告诉记者:“每次上面一有部门来检查,‘小钢厂’都会未卜先知地提前停产,检查的人一走,又开工了。这种检查完全就是形式,没有什么效果的。”

  “听说这些‘小钢厂’大多生产的都是国家早已经明令禁止的‘地条钢轧制钢材’,具有高危害、高耗能、高污染性,也不知道为什么桂花镇政府同意他们在这里建厂生产。而且,这些钢厂占用的是我们的耕地。”

  当记者问及“小钢厂”初建,村民们有无提出反对时,村民长叹一口气“反对声质疑声都有过,但却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至今村民们依然不解,这些“小钢厂”进村落户时,钢厂主们都是直接与村委签订的租地协议,被占用承包地(基本农田)的村民手中却没有一份协议。而每年除租金和500公斤大米外,就是从村上领取数额非常低的“污染费”。

  “小钢厂”周边被占地的村民也曾问过政府,一旦钢厂离开搬离后有关土地复耕的问题,但得到的答复都含糊不清。

  正因为“地条钢轧制钢材”危害极大,2000年,根据国家整顿“五小”企业和《关于全国开展打击生产和经销伪劣螺纹钢材违法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质技监局监发[2000]81号)的精神,要求各地必须淘汰地条钢。而为了更好落实对“五小”企业的政策,整顿钢材市场,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断电实施办法》的通知更是将对“地条钢”的整治进行了细化。

  但是,在彭州市桂花镇,这些非法钢厂却生了根,而且至今已经好几年了,在国家明令禁止的前提下,“小钢厂”扎堆入村落户,而想要从根本上遏制这些钢厂,其实并非难。

  离开桂花镇时,位于桂花镇红石桥村周边的“小钢厂”黑烟还在冒着,“地条钢”生产企业还依旧在继续。本报对此将持续关注。

  相关链接

  ■什么是地条钢

  地条钢及其制品是指所有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熔化后轧制的钢材,熔化温度不够造成产品材质不均匀,以地槽浇注也不能保证规格统一。从那些小钢铁厂内生产出的地条钢,已被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是“豆腐渣”工程的根源。

  ■地条钢的危害

  第一,生产工艺粗糙,质量低劣,钢材的延展性差,力学性能差异大,易产生脆性断裂。在建筑中使用,会严重影响结构的承载力及抗震性能,大大降低建筑物的安全性,甚至会造成垮塌等事故;第二,熔炼过程中排放大量粉尘,严重污染环境;第三,炼制每吨地条钢耗电高达700千瓦时~800千瓦时,加剧了我国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第四,由于使用废钢铁原料加工,地条钢里的杂质可能造成感应炉爆炸。



来源:北方法制新闻网      编 辑:西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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