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天两起事故 带班矿领导在哪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7-7 10:03:07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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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安监部门和来宾市委宣传部透露,广西来宾合山市一煤矿2日发生事故,22人被困井下。截至昨日16时30分,救援人员已在现场找到3具遇难者遗体。 一天之内,不同地区发生两期煤矿安全事故,3人遇难,40多人生死不明,再一次让我们领略到煤矿安全形势的严峻,为遏制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去年7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 随后国家安监总局正式出台规定,要求全国所有煤矿要有矿领导亲自带班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并对违反此规定酿成事故的煤矿做出严厉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但是,从这两则报道中,我们却没有看到有任何一家矿领导被困井下,新闻中更没有只言片语提到有矿领导下井带班。 我们绝没有恨矿领导没有被困井下或遇难的意思和心情,只是再做一种猜想,如果有矿领导“陪同”在井下的工人身边,像这样的安全事故会不会发生,回答当然不能肯定,但至少安全系数会有增加,国务院强调煤矿领导带班同工人下井、升井,其目的就是希望矿领导身处井下工人之中,促使矿领导时刻把煤矿的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杜绝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两起事故中,媒体没有报道被困矿工中有矿领导的存在,这注定不是媒体的疏忽,而只能验证一个事实,也就是说,国务院的这一强调,安监局的这一规定,随着时间的推移,似乎又已经被淡忘,并没有形成一项长效的制度在坚持,或者说煤矿的监管部门也缺乏了长期有效的监督,矿领导带班同工人下井、升井的规定,恐怕在一段时间的“热情”后又被束之高阁了。 对矿领导带班与矿工同时下井、升井的规定,以此来提高煤矿领导层的安全责任意识,遏制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人们都寄予了厚望,规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人们看到在媒体和公众的关注中,监管执行的力度也比较大,某些煤矿用普通职工“滥竽充数”当矿领导忽悠监管的行为,也得到了严厉查处和纠正,事实也证明,这项措施的执行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一段时间内关于煤矿安全事故的报道也有所减少,然而,好景不长,一天之内两起事故,再次为我们煤矿安全事故预防敲起了警钟,这两期事故的具体原因,我们尚且不知,但是,就从不见矿领导带班的报道中,我们可以肯定的说,这样的事故也是偶然发生的必然结果。 一项规定的出台,势必都会有相应的制度保证,以此用来监督规定的执行,让矿领导同矿工一道下井升井,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提高矿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杜绝和避免事故的发生,在规定出台后,笔者曾经发表过一篇短文,提醒预防执行规定“运动性”的一阵风,现在看来,似乎不幸被言中,生命对于谁都只有一次,是再多的金钱也换不回来的,矿领导下井的硬规定如果不能长期硬起来,最终可能还会回到眼泪与不幸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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