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传销成为地方放水养的一尾“鱼”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8-13 11:54:11 一事一议 | ||
![]() 央视视频截图
广西来宾以“国家整合民间资金”为名义的传销骗局吸引了各地民众,仅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去广西从事资本运作的人就至少有2千多人。传销者在市政府前、公安局旁公开宣传资本运作,号称投资3800元一年可变380万,不少人被骗倾家荡产。(8月12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传销再度次华丽丽进入公共视野,是因为赵作海的转身:一个备受社会同情、曾含冤坐牢11年的公民,却在平反一年后身陷传销泥潭——“经济邪教”之恶,可谓触目惊心。但惊归惊,数年来,传销却是越打击越滋润。 归因起来,都是些“打击难”的浑话。比如有官员甚至认为,虽然为加大打击“经济邪教”的力度,《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领导组织传销罪的新罪名,但按照相关司法解释,构成这一罪名须同时满足传销者属传销组织三级以上“经理”和发展“下线”30人以上等要件——而事实上,“上线”与“下线”多半是亲友关系,“上线”被抓,“下线”随即逃往各地,找到30个“下线”殊为不易。但这些司法的困境,放在广西来宾的语境下解读,不过是一个冠冕堂皇的笑话罢了。 在广西来宾,市政府前、公安局旁边随处可见这种公开宣传所谓“资本运作”的传销人员。政府大楼的中央空调、假山、植物都被传销人员赋予了特殊意义。“公安局就在咱们旁边,也就50米远,可能让咱们干坏事吗?难道这些人都脑子有毛病吗?公安局会不管吗?武警部队就在这边,他能不管吗?”这话说出来,还有谁不信传销的合法性?公权眼皮子底下的事情,沉默不即意味着允许吗?将这个“默许”表现为极致的,是以下的桥段:来宾公园里有一座烈士纪念碑,其中四个人物雕像的不同动作也被传销者赋予了特殊的解释,就是“政府对于资本运作是侧面扶持,正面压缩,低调宣传,暗箱操作”。 广西的某些城市,譬如一度辉煌至极的小城来宾,被看作高级经理大本营,此外还有传销王国“干部学校”的南宁,以及梦想发酵地的北海等。这些城市何以成为传销人员的“圣地”?这个问题一直成谜。与这个谜面相映成趣的,是耐人寻味的数据:在整个广西地区,从事非法传销的人员鼎盛期高达数百万之众,被卷入的资金或高达数百亿。 中国反传销协会负责人一语中的:“当地经济能从中受益,大量外地人涌入能拉动经济发展。当地官员肯定也有问题,据说一个A级别的人被抓进去,3~5万就能弄出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梁胜利也曾表示,“直言不讳地说就是官匪勾结,把它当做一种产业来发展……”政府旁边的猖獗传销,不过说明了权力的纵容之欲。细究起来,无非三个原因:一是传销内部犯罪级别低,不至于影响当地社会治安和群众生活生产;二是大量集聚的传销人员拉动了地方经济发展;三是“打击传销”本身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只有先期纵容,才会养肥养大待宰的“老鼠”。 当传销成为地方放水养的一尾“鱼”,某些公权部门与不择手段牟取利益的无良奸商何异?与其正儿八经地讨论饮鸩止渴或养痈成患的道理,不如反问一声:监督地方政府行政与司法作为的制衡力量又沉默在哪里? (文/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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