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孩讨要赔偿遭扒衣羞辱谁该脸红?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8-15 8:11:26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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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导致双手残疾,法院判决后本应获得20余万的赔偿却迟迟要不到,去找老板讨要赔偿时遭到羞辱,一连串的打击让年仅21岁的蒙阴女孩邢翠翠陷入茫然:讨要法院判决给自己的赔偿难道有错吗?(8月10日中国新闻网)
21岁女孩因工被严重烫伤,双手落下残疾,然而,事发五年多过去了,厂方却拒绝支付相关治疗、整容费用,即使法院作出判决,也拒不执行,上门讨要赔偿款,竟然遭到了老板一家的扒衣羞辱,大家在对无良业主的恶毒行径表示愤慨的同时,不能不追问,作为打工者的邢翠翠体面、尊严何在,到底谁来替劳动者捍卫合法权益?
按说,劳动者因工致伤、致残,业主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法写得明明白白,政府也设有专职的劳动者维权职能部门,然而,就是在今天的法治社会,还是发生了这叫人不堪的一幕,很显然,无论是邢翠翠的维权经历,还是维权被辱事件的发生,人们都不难看出,原本应当给邢翠翠撑腰的法治却缺了位,而法治的“护身符”不灵,注定了处于弱势地位的维权者难免会受伤。
多年的奔波,劳动保障部门发声了没有?法院也作出了有利于邢翠翠的判决,邢翠翠也多次去法院催办,何以没有强制执行?如果不是有关方面履职不给力,这样的悲剧不是完全可以避免么?联系过去其他地方发生的一些民工讨薪、维权被打、遭羞辱等恶性事件,几乎无不存在职能、执法部门不作为、懒作为的因素,致使少数业主藐视政策法规,漠视员工合法权益,有恃无恐,胡作非为。
员工因工致残,老板不但拒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相反撕烂、扒光上门讨要赔偿款女孩的衣服,显然不仅仅羞辱了一个邢翠翠,更羞辱了社会的法治文明,真正该脸红的,也不只是无良老板,更有那些不守职、尽责,辜负了民众期待的监管、执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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