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启民:取缔打工子弟学校慌不得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8-16 18:33:19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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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份以来,北京大兴区、海淀区、朝阳区多所“流动人口自办学校”接到取缔通知,数千学生面临分流难题。从拆迁到取缔,打工子弟学校又一次岌岌可危,不得不令人关注。(《大河报》8月15日)
随着中国城市化建设加速,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问题也日益凸显。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国内义务教育学龄流动儿童的数量在1200万以上。仅北京就有超过50万的流动儿童,其中有近10万农民工子女仍然就读于打工子弟学校。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已经是政府急需解决的大问题。
事实上,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在10多年前已经被中央重视。早在2001年5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14条就提出了“两为主”政策——以流入地为主,以公立学校为主。上海、广州等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已陆续探索出包括拓宽公办学校吸纳能力、政府购买民办教育服务等解决问题的新举措。
然而在北京,却不断传来取缔打工子弟学校风波,农民工子女一次次面临失学危险。
2005年9月,北京市教委下发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自办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教基[2005]27号),明确提出了“扶持一批,审批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思路,强调疏堵结合,造成了第一波打工子弟学校取缔高潮。北京市的众多打工子弟学校一时面临取缔风险,各大媒体也竞相报道。最终,打工子弟学校还是留下来了,并且在几百所打工子弟学校中有60多所取得了民办教学资格。
期间,因为拆迁等问题,北京市打工子弟学校也出了不少新闻。在这里,农民工子女接受平等的教育显得非常困难。
一开始,公办学校不允许农民工子女就读;而后,国务院出台了相应政策,公办学校又表明允许,实际收取大量借读费,让众多农民工望而生畏;在中央明确公办学校不能收取借读费后,一些公办学校又打着“赞助费”等各种费用的旗号,排挤一大批农民工子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一直不能得到实质性的解决。
2010年,在国家形象宣传片中,打工子弟学校入选宣传片的镜头,被看做中国敢于表现自己,中国自信的象征。
的确,在一个国家、城市发展中,出现一些问题是在所难免的。关键是在于,面对问题,我们是解决还是逃避。有的地方选择了解决,有的地方却选择逃避,或变相逃避。
北京市动辄取缔打工子弟学校,而不考虑取缔后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是非常不负责任的,不符合作为一个国家首都的形象。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自办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取缔流动人口自办学校之前,“将在校生妥善安排到其他学校继续就读,保证其学业不受影响”;“公办中小学要继续挖掘潜力,增加招收流动儿童少年数量,使更多的流动儿童少年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此次取缔行动,一些教委区给被取缔学校的学生家长下发了告知书,在当地提供一些公办学校供农民工子女就读,起分流作用。然而,根据通知规定,农民工子女想要入读公办校,家长必须要提供包括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在内的五份证明文件。“五证”要求使得规定的实际功能大打折扣。正如一打工子弟学校校长所说:“这些学生分流一些有可能,但是绝对不会多,全部去上公办校那是一点可能也没有。”
面对数万的流动儿童教育问题,我们不得不喊一声:取缔打工子弟学校,且慢!取缔之前,先想想孩子们的上学问题,不要让政策产生更多的失学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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