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洛公司出台新政力保后五个月及全年生产任务完成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8-18 19:12:29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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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洛公司针对今年前7个月公司所属山西矿、流舍矿五个回采区队所完成的原煤生产任务和九个掘进开拓区队所完成的掘进开拓进尺任务与奋斗目标计划数存在一定差距的现状,想生产之所想,急生产之所急,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出台10项激励新举措力保后五个月及全年原煤生产任务和掘进开拓进尺任务的完成。
这10项激励新举措具体是:1、完成全年原煤生产任务的回采区队,奖励区长、支部书记1万元;2、完成后5个月原煤生产任务的回采区队,奖励区长、支部书记1万元,每少一个月扣20%;3、完成全年及后5个月原煤生产任务的回采区队,每超产5000吨,奖励区长、支部书记1万元;4、完成全年进尺任务的掘进区队,奖励区长、支部书记1万元;5、完成后5个月进尺任务的掘进区队,奖励区长、支部书记1万元,每少一个月扣20%;6、完成全年及后5个月进尺任务的掘进区队,以50米为基数,每超50米,奖5000元,再超10米,加奖1000元;7、没有完成全年及后5个月生产任务的采掘区队,区长、支部书记引咎辞职;8、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达到精品工程的区队,奖励该区长、支部书记1万元;9、出现工亡事故的采掘区队,该区队区长、支部书记引咎辞职;10、以上奖励由总经理基金列支,各采掘区队副职的奖励由各矿自行制订考核办法,由矿长基金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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