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洛公司认真宣贯赣中分局21条监察意见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8-19 7:48:00 简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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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洛公司高度重视6月25日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赣中分局以(赣中)煤安监一字[2011]1号文下发的21条安全监察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对21条安全监察意见进行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活动。 公司在8月2日召开的全公司安全办公会上作了专题学习,参加学习的有公司全体领导成员、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公司所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的副职共计50余人;公司宣教中心在广播电视节目中开辟了21条安全监察意见学习宣传专题栏目,做到家喻户晓;公司要求山西矿、流舍矿利用墙报、板报对21条进行全文刊出;流舍矿、山西矿分别在8月12日、8月16日召开了《深入学习贯彻赣中分局21条监察意见》的学习动员大会,分别由安全副矿长进行逐条逐款的解读,参加学习的是当时不当班的全体从业人员,达600余人,公司还适时对两矿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21条专门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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