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领导访谈  论文读书  人物展示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矿业新闻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发改委:适当提高原油煤炭等资源税税负

煤炭资讯网 2011-8-29 9:45:41    要闻

    中国“将继续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产品价格关系,加快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按程序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国务院办公厅转报来的国家发改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印发给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这份报告中,国家发改委提出了上述目标。

    除了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报告还提出,将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

    报告同时提到,将制定机动车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

    此外,报告透露,目前国家能源局正牵头研究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度,“以形成能源消费总量倒逼机制,抑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报告提出,下一步将加快研究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机制,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地方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对能源消费增长过快的地区及时实行预警调控。

    “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报告说。

    报告还提到,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能源局正在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拟将淘汰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地区。



来源:东方早报      编 辑:一帆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杨建华  编辑:欧阳宏(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胡九潭、孔德金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