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绿水洞煤矿强化基层民主管理给职工一个明白 还队干一身清白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8-30 11:11:23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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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绿矿采煤五队召开民管会,所有队管、班组长、两名普通职工代表共计17人参加,矿工会副主席亲临现场听证。会上,核算员公布了7月份工资结算情况及分配草案,民管会成员对七月份工资分配草案进行了热烈讨论,并举手表决形成了最后决定。会议结束,所有参会人员均在民管会记录上做了签字认可,当月民管会记录还报矿工会备案。
近日,笔者翻开该矿8月份所有基层连队民管会备案录进行了认真查看,各队工资收入及分配方案均在会议记录中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且做到了分配公平、公正、合理。
前段时间,据职工反映,个别基层单位在民主管理、节余工资、非生产费用开支方面存在违反矿相关规定现象。为切实加强企业管理,严肃纪律,堵塞漏洞,充分行使职工知情权。矿工会于六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民主管理和节余工资、非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办法要求各级管理者应正确运用组织赋予的权力,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抓好本职责任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工作。一经发现违规现象,将严肃处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成立民主管理委员会,人员报矿工会备案;每月工资分配以及队超过1000元的资金使用必须经民管会讨论通过;为确保民管会内容的真实性,各单位召开民管会时必须请矿工会人员“听证”;上报工资发放审批表时必须附当月民管会记录,记录应有工资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决定和参与人员签字,且报工会备案。违规使用节余工资、非生产费用的,对相关责任人按违规使用金额的50%进行处罚;无民管会分配记录,劳动人事科不予审签该单位工资发放表,不予计发该单位党政工负责人及核算员工资;利用党、团、工会活动虚增活动经费,利用给职工考假勤虚造冒领职工工资、将职工违纪罚款截留做小金库等用做队集体开支的,按违规金额的100%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如运用上述手段进行营私的,矿纪委、监察将进行严肃追查,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办法》执行两个多月来,各单位反映良好。该矿后勤队召开民管会后,还将民管会讨论决定的工资二次分配方案表发到每个参会人员手中,让参会班组长带回班组向职工公布。“以前只有组班长才有权知道的工资等分配方案表,现在我们每位职工都能看到,这样做太好了。既能给职工一个明白,又能使队干一身清白。”后勤队洗衣工王梅如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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